《中國驚天大劫案》第128章 驚天大劫案-孫德林(1)

作者:老財迷007·9個月前

接下來我們說一下瀋陽那起轟動一時的“三八大案”。

案中首犯,名為孫德林,遼寧省瀋陽市人,生於1953年12月28日。

此人智勇兼具,身高一米八,能言善道,更兼交友廣闊,堪稱一名全才型的悍匪。

他的父親在鐵路大修段工作,孫德林在家中排行最長。雖不知其下具體有幾名弟妹,但他這位長兄卻當得極有擔當,極為護著弟妹,頗具一家之長的風範與責任心。

因此,弟妹們但有所需,他必挺身而出,盡力滿足。久而久之,他在他們心中威望極高,一言一行,無人不從。

然而,這份對家人的“義氣”並未轉化為對社會的包容。孫德林對外性情並不溫和,脾氣暴烈,易怒好鬥。

因他生得高大,尋常人不是對手,加之膽大心細,在同齡人中很快便成了核心人物,無論走到哪裡,總能引人注目。

但他與人動手,向來不下死手,原則是“打贏即可,不求重傷,只為立威”。

十八歲之前,他惹是生非不斷,今日毆打同學,明日辱罵師長,後天又偷些廢鐵變賣,大錯小過,層出不窮。

在旁人眼中,他是個不折不扣的問題少年。但他行事自有其一套邏輯和分寸,深知何事可為、何事不可為,從不逾越自己設定的底線。

因此,在這一階段,他並未闖下彌天大禍,反而在街頭巷尾的紛爭中積累了豐富的社會經驗和察言觀色的本事。

這為他日後策劃並實施大案,奠定了異乎尋常的“實踐”基礎。日後他所犯案件,無論過程之縝密還是反偵察手段之老道,皆似無師自通,彷彿這些能力早已在年少時的“小打小鬧”中預演過無數次。

時代的洪流很快席捲了他原本就不安分的生活。1970年,十七歲的孫德林響應國家號召,前往瀋陽市遼中縣插隊落戶,深入農村,接受知識青年的思想再教育。

從城市到鄉村的環境劇變,並未收斂他的性子,反而讓他在更廣闊也更復雜的環境中繼續磨礪著那份不安分的精明。

然而,他過往的“名聲”終究還是傳了出去。下鄉僅一年後,瀋陽市公安局開辦了一個學習班,旨在召集那些雖未犯下重罪卻不安分守己的青年,集中教育,予以警示,防微杜漸。

像孫德林這樣在地方上早已“掛號”的人物,自然名列其中。

可他生性桀驁,崇尚自由,豈甘受此約束?他自認是不受馴服之輩,想要透過短短時日的學習就改造他?絕無可能!

於是不出幾日,他便尋機逃離。這一逃,性質陡然改變,不再是普通的紀律問題,不久他便被抓獲,並直接被判處兩年勞動教養。

這次經歷,可說是他人生中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折戟”,也讓他初次嚐到了國家機器的鐵拳滋味。

勞教期滿後,他仍被要求回到遼中縣繼續插隊,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

或許是這段經歷讓他稍作收斂,也或許是年齡增長讓他更懂掩飾,因他行事張揚,帶著幾分江湖氣,在那個崇尚英雄與硬漢的年代,很快便吸引了一位女知青的注意。

這位女子名為韓麗(此為化名),不僅容貌秀麗,家世亦頗為顯赫。其父為團級幹部,母親是軍醫,可謂根正苗紅。

這樣的女子,無論身在何處,自然都是眾青年矚目的焦點。

然而在眾多條件或許更匹配的追求者中,她卻獨獨看中了孫德林。她覺著孫德林身上雖帶著幾分令人不安的痞氣,但頭腦精明,處事周到,關鍵時刻又有擔當,比那些循規蹈矩的男青年更有一種獨特的魅力,像個真正的男子漢。

每當我講述這些案件時,心中常存一問:這些人身上,未嘗沒有一些閃光之處,否則,何以那些出眾的女子皆願傾心相待?

這孫德林,所戀亦是幹部之女,起點也是不凡。若有如此岳家為依憑,何事不可為?本可成為他洗心革面、步入正途的絕佳契機。

思來想去,終是難解命運弄人。

如此,孫德林與韓麗便開始了交往。那時戀愛風尚保守,二人不過時常到河邊散步,連牽手都不敢逾越,更毋論其他。

”……喲“:唱接即當,伏起之隨心,之聞林德孫,曲一起哼聲輕麗韓,邊河步漫又人二,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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