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見勢不妙,撲通跪地,連連磕頭哀求:“只要不殺我,讓我做什麼都行!”
然而當日這夥人心情似乎格外惡劣,任其如何乞求,皆不為所動。上次的肉販未作哀求便得生路,此番這位卻難逃一死。
幾人一擁而上,一槍之後又連捅數刀,肉販當場身亡。
事後,他們將屍體拖至附近野地,拾來柴草樹枝,一把火燒得焦黑,隨後逃離。
殺與不殺,全憑一時心境,毫無道理可循。想放你走便放,不想放,便送你上“西南大路”。
此後他們仍持續搶劫,但未再殺人。雖單次所得從未豐厚,然則“以量取勝”,累計起來,數目亦相當於劫掠了一兩位“大款”。
一次數百元或一兩部手機,積少成多,竟也成了他們賴以維生的“職業”。
時間推移至2000年2月4日。這一天與眾不同——既是農曆大年三十,又是千禧年的除夕。
在這舉國歡慶的時刻,王福仁卻倍感淒涼。同夥皆回家團圓,唯他孑然一身。孤寂之中,悲鬱之情愈加深重。
大年三十清晨,王福仁醒來便覺心中煩悶。
窗外家家戶戶張貼春聯、籌備年夜飯,一派喜慶祥和;反觀自己,孤身一人,一無所有,那股煩躁愈發強烈。
他轉念一想:今天必須出去殺個人,否則渾身不自在。
午後一點多,他將鋼珠槍揣入衣兜,信步出門遊蕩。
此時正值家家團圓、享用年飯的時辰。在東北,至少於我的家鄉,除夕這日最隆重的一餐常在中午。
午後一點多,街上已行人寥落。兒時記憶中,這頓年飯須趕在正午前吃完,謂之“搶早”——寓意搶佔先機,或許能帶來好運或財氣。
如今許多習俗已變,不少人家至一兩點方開席。錦州當地風俗是否如此,不得而知。
只知當日午後一點多,已陸續響起鞭炮聲,年飯開始了。
王福仁在街上轉悠片刻,瞥見一輛計程車,便抬手示意。
司機停車——他本想趁過年多賺些,除夕上午打車,乘客多半願多付些車資,畢竟歸家心切,且“過年涼水貴三分”。
忙到午後一點多,自覺差不多了,正欲收車回家團圓,卻接了這最後一單。這便是命。
車行至自來水公司附近,王福仁開口:“師傅,停車,到了。”
此處僻靜無人。車剛停穩,王福仁掏出槍,從後座一槍將司機擊斃。
隨後搜身,翻出三百六十元現金,揣入兜中,迅速離去。
那計程車司機忙活一上午,掙得三百六十元,本可歡喜歸家,卻遇上王福仁,連錢帶命一併斷送。
這個年,他的家人該如何度過?
春節過後,他們依舊維持著鬆散的組合,沿用舊法四處搶劫。
直至2000年5月1日夜晚,情況驟變——發生了一件至關重要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