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何以走到這一步?”記者問。
鄧永良長嘆:“你不知道,我們那地方太窮……”
記者打斷:“窮就能這麼幹?比你窮的多了,人家也未走這條路。”
鄧永良低聲道:“若早點認識你就好了……可惜這世上,像你這樣的人最多不過三成。”
記者當即回應:“不必恭維。若非在此地談話,你若知我瞭解你的事,只怕會殺我滅口。”
鄧永良神情窘迫,顧左右而言他。
隨後便是審判。
因周向陽已被擊斃,案件分作兩組審理:鄧永良與陳峰一組;吳寶玉、韓磊、張國強另一組。
2003年1月9日,檢察院提起公訴。
經查,該團伙共作案八十二起,涉足六省,殺死二十六人,殺傷二十五人,其中殺害民警二人、傷三人;搶劫汽車、麵包車八輛,摩托車十二臺;劫得現金一百二十七萬餘元,財物總價值逾三百萬元。
此外,尚有大量預謀未及的罪行:他們曾策劃搶劫古井貢酒廠廠長、高爐家酒廠廠長、碭山縣交通局邵局長、城關信用社李主任、碭山DC局局長、三輪車商販、猴科醫院院長、沙發廠老闆等,名單長長一串。
若非及早破案,此後不知還有多少人將遭毒手。
鄧永良對指控供認不諱,但堅稱自己系從犯,從未親手殺人,且有坦白、配合抓捕之功,請求從輕發落。
陳峰則辯稱,1998年參與的那起殺人案中,自己並未持刀捅刺司機,且所有行為均受周向陽脅迫。
2003年4月8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鄧永良、陳峰死刑。
但案至安徽省高院,出現了變數。
6月26日,高院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原因並非鄧永良罪不至死,而是一審中鄧永良未請律師,法院亦未為其指定辯護人,程式違法。
2003年9月10日,宿州中院再判死刑。
11月21日,安徽省高院核准。
11月26日上午,鄧永良與陳峰在宿州市被執行槍決。
刑車之上,鄧永良舉目四望。
他一生交友無數,自稱歷經女子五百,然生命最後一程,路邊送行者僅五人:他的髮妻、三個孩子,以及那位終生本分、務農為生的大哥。
吳寶玉等三人所涉案件更為龐雜,僅吳寶玉一人便參與五十三起。
故在鄧永良伏法半年多後,2004年7月,吳寶玉、韓磊、張國強亦在宿州被依法執行死刑。
他們的審判,是分開進行的。
至此,他們的故事便全部講完了。
最後,不妨聊聊這三人。
作奸犯科之事前文已盡述,法院亦已判決,不再贅言。單論其性格與為人處世的樣貌,倒也有些值得玩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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