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回卻未立刻殺她。只見張啟祥拿出一個本子,撕下一頁紙,又將一支筆“啪”地放在桌上。
郭振平對王愛琴道:“小琴,給你家裡寫封信,就說你去外地了。”
王愛琴喃喃道:“我寫了……就出不去了。”
說實話,這般境地,寫或不寫?不寫,立時便死;寫了,或能多活片刻。
魏振海見她猶疑,勃然怒道:“你他媽不寫,老子現在就弄死你!”
王愛琴見他目露兇光,嚇得渾身發顫:“大哥……饒了我吧……”
張啟祥此時卻上前,語氣沉穩地對魏振海道:“哎,別嚇著妹子。”又轉向王愛琴,聲音竟似帶著幾分蠱惑,“來,寫吧,寫完咱一塊走。”
別無選擇了。寫,或許還有一絲渺茫的生機。
王愛琴只得依言,沉重地寫下寥寥數語。信是寫給父母的:
“爸媽,我要去廣州做一筆生意,大約三四個月回來,請幫我帶好娃,詳情等我回來再談。愛琴,10月21日。”
短短幾行,寫來卻仿若有千鈞之重。這便是絕筆了。
寫完,張啟祥接過紙,淡淡道:“妹子,走吧。”話音未落,刀已刺出。數刀之後,王愛琴也倒在了血泊中。
郭振平忽然想起:“對了,那小子說他‘不差錢’,搜搜看!”
果然從崔宮方身上翻出兩百多元。1986年的兩百多元,確非小數,倒也算得上“不差錢”。
隨後,他們並未立刻處理屍體,只是草草擦拭血跡,將三具屍身塞進了床底。
翌日清晨,幾人一同返回,買來八個蛇皮袋與八大塊塑膠布。
最先動手分屍的是張啟祥。他拎起砍刀,手起刀落,一顆頭顱便滾落一旁。他將人頭隨手一扔,對周遭幾人道:
“愣著幹什麼?都上來動手!”
郭振平第二個上前,砍下另一顆頭顱。
魏振海緊隨其後,“咔嚓”一聲,第三顆頭顱也被斬下。
五人隨後一齊動手,肢解、裝袋……整整裝滿了七個蛇皮袋。
隨後,拋屍的任務並未落在郭振平身上。他的任務是乘火車前往廣州,將王愛琴寫的那封信從當地寄回西安。
其餘四人則於夜間騎腳踏車,馱著屍袋來到北郊的康底寨村。
附近有一所監獄,張啟祥曾在此服刑,熟知農田中有幾口廢棄的機井。他們將七個蛇皮袋逐一投入井中。
剩餘的三顆頭顱最為關鍵,絕不能讓人辨認出死者身份。張啟祥將其砸碎後,拋入了渭河。
兩個月後的12月20日,兩名年輕村民計劃在封凍前清理機井,以備來年春灌,卻意外發現了井中的屍塊,隨即報案。警方趕赴現場勘察,但未能獲得任何指向死者身份或兇手的明確線索。
在警方眼中,此前發生在部隊大院的那起案件顯然更為緊急,也令他們倍感壓力。
該案留下的物證僅有兩件:一是慌亂中遺落在現場的撬棍;二是包裹撬棍的一張10月15日的《陝西日報》,報紙邊緣用鋼筆寫著七個字:“跪著腿腳鐵擼門”。
。果無終始卻,索線找尋定鑑跡筆過圖試方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