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驚天大劫案》第323章 河南殺人狂魔韓振營(1)

作者:老財迷007·6個月前

今天要講述的,是一樁震動中原的大案——河南殺人狂魔韓振營。

這起案件究竟大到何種程度?單是他供認的被害人數,就高達一百一十一人,足以令人脊背生寒。然而,這終究只是他單方面的供述,經官方逐一核實後,能夠確認的為二十二人。

為何會出現如此巨大的數字落差?正如一句調侃所言:“這差距也太大了!”

其中緣由複雜。他所供述的罪行時間跨度極大,許多案件時過境遷,已然無從查證。例如,他聲稱“在某處殺了人”,可警方按圖索驥卻找不到屍體;他長期流竄作案,物件多是陌生路人,連他自己也說不清死者是誰。

因此,這些無法驗證的供述自然不能盡數採信。當然,亦不排除他出於逞強或扭曲的炫耀心理而刻意誇大——或許在他看來,一條人命是死,百條人命也是死,不如將數字說得駭人聽聞,反倒顯得自己“非同尋常”。

河南曾出過兩個震驚全國的兇徒,韓振營是其一,另一個則是楊新海。儘管二人作案手法相似,外形與性情卻截然不同。

楊新海其貌不揚,沉默寡言,看上去木訥內向,甚至有些畏縮,生活上更是極度儉嗇,對自己近乎苛刻,一分錢恨不能掰成兩半花。

韓振營則完全是另一幅模樣。他相貌端正,能言善道,一旦開啟話匣子便如江河奔湧,難以止息。他為人慷慨,講究生活享受,與楊新海形成了鮮明到極點的對比。

韓振營生於1973年4月29日,老家在河南省南陽市鎮平縣彭營鄉西王莊村。父親名叫馬金福,母親楊天真。

他出生那日,接生婆將他接出來後卻察覺有異,連忙示意:“先別動,肚子裡好像還有一個。”果然,隨後又一名女嬰降生——這是一對難得的龍鳳胎。

照理說,龍鳳雙全是大喜之事。可那個年代尚無計劃生育政策,韓家在他之前已有三個兒子。偏偏此時,家中頂樑柱的父親身染重病,家境本就困頓,驟然再添兩張嘴,愁雲頓時籠罩了這個家庭,哪還有半分喜悅?

他們家有位鄰居,名叫韓寶昌,是位赤腳醫生。他與妻子劉玉梅結婚多年,始終未有子女,見到韓家人丁興旺,心中十分羨慕。

得知韓家正為撫養孩子發愁,加之兩家素來交好,韓寶昌便主動上門商量:“聽說你們為了這孩子的事正犯難,我這兒一直沒個兒女……能不能過繼一個男孩給我?我一定視如己出,絕不讓他受委屈。”

韓振營的生身父母一聽,當即應允,爽快說道:“咱們之間不說外話,孩子你家缺,我家卻不缺。剛生的這個小子,你就抱回家去吧。”

於是,出生僅六個月的韓振營,便被韓寶昌抱回了家。老漢喜不自勝,對著嬰孩喃喃:“這可是個龍子啊。”便為他取名“韓富龍”,寓意富貴如龍。後來不知何故,又改名為“韓振營”——或許,是希望這孩子長大後能振興鄉里吧。當然,這只是揣測。

成為養子後,韓寶昌對他呵護備至,韓振營倒也平安長大。轉眼到了七歲,該入學讀書了。他和其他孩子一樣,揹著書包走進學堂。

可一見到書本,他便頭暈目眩,興趣全無——這一點,倒與某些天生不耐學堂束縛的孩子相似。他完全聽不進課,到了二年級更是徹底跟不上。用他自己的話說:“上學讀書,簡直是對牛彈琴。”

他對學習產生了極度的厭煩。養父韓寶昌見此情形,心想勉強無益,只怕反而逼壞了孩子,便同意他輟學回家。

那年,韓振營剛上二年級,識字尚且不全,便永遠離開了課堂。

離開了學校,天地似乎寬廣了許多。可一個不到十歲的孩子,在家又能做什麼呢?農活他幹不動,同齡人多半還在上學,無人陪伴。

但這孩子膽量頗大,也自有主意:既然無人相伴,我便自己出去闖蕩。於是,他選擇了流浪。

那年,他不過八歲。

八歲起,韓振營便開始了混跡街頭的生涯。拾荒、乞討、偷竊,成了他最基本的生存手段。在外流浪兩三年後,他流落至湖南省湘潭市,不久便被有關部門作為“盲流”發現,遣返回了原籍。

歸來後,他正式開始了在社會上的遊蕩。雖不過十一二歲,但幾年的漂泊讓他自覺見識遠超尋常孩童。他整日東遊西逛,養父韓寶昌此時已年過六旬,既無力管教,也管不住這個心思活絡、腳底抹油的半大少年,只能徒勞地訓誡幾句,而韓振營置若罔聞。

他的生父早在他一歲時便已病故;生母楊天真後來改嫁給了他的叔叔馬寅甫,並又育有兩子,無暇也無力顧及這個早早送出去的兒子。

無人約束的韓振營終日與一群閒散少年廝混,偷雞摸狗、打架鬥毆便成了家常便飯。那個年代的許多少年,多少都有過類似的混沌時光。

1988年6月,剛滿十五歲的韓振營因與人毆鬥致人受傷,被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這與重罪重罰相比看似輕微,但對於一個少年而言,已是踏入歧途的明確訊號。

拘留期滿後,他並未收斂,偷竊的膽子與手筆反而越來越大。很快,再次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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