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永智見阿蓮態度這般強硬,自己反倒先蔫了。
真要去離婚?他不敢了。
程玉蓮見狀,愈發不把他放在眼裡,心想:你嚇唬誰呢?不敢離,就給我老實待著。
從此更加有恃無恐,動輒夜不歸宿。
楊永智夜裡獨坐家中,等著那個不知何時才能歸來的身影。
等著等著,便迷迷糊糊睡著了;睡著睡著,又猛地驚醒。
往身旁一摸,偌大一張床,只有自己一個人翻來滾去。
再想到自己的妻子此刻或許正在別人的床上翻滾,他愈想愈怒,最後暴跳如雷,狠狠捶打著床鋪,口中罵道:“賤人!畜生!”
有人或許會說,攤上這樣的老婆,要麼打斷她的腿,要麼乾脆離了就是。
話雖如此,可楊永智心裡清楚自己的斤兩。
他不過是廠裡的一個臨時工,沒什麼正式編制,掙不來多少錢,更何況還坐過牢。
那年頭與如今不同,大家知根知底,倘若真離了婚,誰還肯嫁給他?
蹲過監獄、離過婚、還帶著個孩子,那可真就徹底完了。
像程玉蓮那樣的性子,孩子是斷然不會要的,孩子必定得歸他。
何況自己年紀也大了,偷搶的勾當早就不幹了,沒了來錢的道兒,往後還能娶上媳婦嗎?
說來說去,還是他自己沒志氣。
一個五大三粗的漢子,難道還能餓死?怎麼就離了女人活不成呢?
於是楊永智便天天在家喝悶酒。
程玉蓮在外面歌舞昇平,他一個人守著酒瓶子,抓把花生米,呷一口酒,吧嗒一口煙,獨自消磨漫漫長夜。
可喝著喝著,他竟漸漸想通了。
人都有個適應過程,據說七到十五天便能養成一個新習慣。
起初他氣得要命,過了一段時日,倒也習慣了,習慣成自然。
他琢磨著:要是真離了婚,十有八九得打光棍。
與其打光棍,好歹現在還有個老婆,雖說是個破爛貨,就由她破去吧。
這麼一想,他給自己吃了個寬心丸,氣也順了,心情也好了,不怎麼上火了。
他對自己說:人嘛,總得想開些,不能一根筋。
不過他也並非全無算計。
他不再死盯著程玉蓮的行蹤,卻趁她不注意時偷偷翻她的包,看看裡頭有多少錢;隔三差五跑到老丈母孃家旁敲側擊:“玉蓮給您拿錢回來了沒?我讓她給您送點錢,她送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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