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他公器私用,踐踏法律的尊嚴。”
“但是您說得對,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正義可能會遲到,但從來不會缺席。”
方弘毅看著面前的韓初文,心中一時百感交集。
在網際網路上曾經有這麼一種探討,遲早的正義還是不是正義。
有些網友引用英國的一句法諺,稱遲來的正義非正義,因為時間不對就證明程式非正義。
舉個例子,司法判決的結果是公正的,但是如果過遲做出判決,程式上的不公平將使裁決成為非正義的。
這裡面就涉及到司法裁決的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要看我們追求的到底是什麼。
也有一部分朋友認為,遲來的正義仍是正義。
因為從法理本身看,正義是對公平、權利的終極扞衛,其價值不因時間推移而消散。
正義也是社會制度的基礎,是人們在完全平等狀況下共同選擇的基本道德原則,在正義的基礎上,再選擇其他原則以構建政治法律制度。
正義是對是非善惡做出的公正評判和矯正,正義的屬性也不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消失。
說白了,這兩種聲音各有各的道理。
一方是對程序正義的極限追求,既程序不正義一切皆虛無,在不正義的程式下就不會有事實正義。
而另一方是對事實正義的認可。
既只要維護公平正義,就算晚一些也沒關係。
對此方弘毅不想做過多的評判和討論,因為這兩種聲音至今也沒有分出到底誰對誰錯。
可看著面前的韓初文,方弘毅心裡並不舒服。
現在的韓初文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結果,那麼這些年的委屈呢,誰來買單?
但是這種社會現狀,一時間又很難去改變。
說句良心話,如同許國華這般官員已經是極少有的了,不維護不包庇所謂的自己人,一旦發現問題絕不姑息。
可更多的其他官員呢?
所以在法治建設這條漫長的道路上,其實還有太長太長的路需要走了。
當什麼時候程序正義和事實正義可以相輔相成,當什麼時候徹底完善了所有的監管機制,社會上就不會再有這種討論的聲音了。
因為正義不會再遲到了!
但是這條路註定充滿艱難險阻,註定需要披荊斬棘。
可方弘毅絕對不會退縮,既然選擇了,就一定要堅持走到底…
回到江臺市已經是週日下午了,方弘毅沒有回招待所,路上的時候張學宇就給他打電話,說榮斯年卡了政府的兩個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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