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糧價該是朝廷的工作。
吳郡四姓越俎代庖,也是無奈之舉。
自晉朝開國以來,廢除屯田制,改為佔田制。
即男丁佔田七十畝,女子佔田三十畝。
每丁課田五十畝,朝廷按照五十畝的標準收取租調。
米四斛、絹三匹、綿三斤。
看上去這種土地制度,承認了百姓對土地的佔有,也抑制了無休止的兼併土地。
但有一個問題。
這佔田令裡,沒有限制土地兼併的法令。
反而允許士族佔田蔭客。
不僅不收回士族已經佔有的土地。
還對不足數計程車族予以補充。
按照品級佔田,由貴及賤分為九等。
一品佔田五十頃至九品佔田十頃。
蔭客從五十戶到一戶。
即便是九品小吏,一戶就能擁有相當於十個農戶的土地。
還能免除一戶的租調和徭役。
這一土地特權,不僅各級官吏能夠享有。
還有他們所屬的家族和後代子孫。
只用了三十年,各地士族就將天下田畝,瓜分殆盡。
朝廷的稅收和勞役,就由自耕農戶來承擔。
下至十三歲的兒童,上至六十五歲的老人。
而且不論農戶是否佔有五十畝的耕地。
一律按照五十畝來上繳租調。
不堪重負的農戶為了生存,轉而成為士族的蔭客。
土地兼併愈發嚴重,稅收每年都在減少。
朝廷派發的租調和徭役愈發嚴苛。
自衣冠南渡之後,北伐,賑災,營建。
。虛空是更政財廷朝
。斤三綿、匹三絹、斛四米丁每從調租
。斤三綿、匹三絹,石一米丁每到漲上
。斤三綿、匹三絹,石三米丁每是下當
。擔承用不族士渡南的川大山名據佔,難避南江到來些那,稅賦的來出多些這
。族士南江了給移轉都全
。姓四郡吳是不,價糧制控不再
。垮稅賦的重沉被會都,族士南江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