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孩子分別在後院的草坪和附近的叢林裡被發現,被發現時都處於昏迷狀態,用的是同一種□□犯常用的□□藥,而巧合的是,十年前莫斯小鎮有一起至今未結的家庭縱火案,也是殺死父母留下孩子,不過當時孩子是被生生砸暈的。”
“十年裡,犯罪份子的手法也在進步,我們先把這三案併案處理,問題是,犯罪分子的犯罪間隔為什麼這麼長,連環殺人犯的犯罪週期為什麼會呈這樣一個規律?十年不犯案,一犯犯這麼頻繁,尤其是連環縱火犯,他們大多是為發洩慾望而犯案,這種一旦開始便像毒品一樣難以自控,犯罪間隔必然會越來越短,越來越不受控,但這個罪犯卻不是這樣,這十年裡究竟發生了什麼?”阿瑞貝格手指連續敲擊著桌面,像是彈鋼琴一樣,這是他思考時常有的動作。
“或者說,今年發生了什麼,一定有個重大刺激源,逼他不得不再次犯案。”西爾芙林補充道。
“無論如何,先去莫斯鎮看看。”崔維斯邊收拾東西邊說。
……
莫斯小鎮嚴格意義上來講不完全屬於萊津區,它在萊津區與海洇區的接壤處,兩邊都不太願意要這塊地,互相推脫拉扯,而莫斯鎮自己也在鬧獨立——當然由於它的佔地面積太小,經濟發展也相對滯後,這件事已經成為人們茶餘飯後的笑話,每當中年男人要在酒桌上展現自己對政治的獨到見解與幽默風度時,就會提及這件事,這也讓莫斯鎮從一個籍籍無名的小鎮變得家喻戶曉。
而現在,這個小鎮已經迎來了它的“二次爆紅”時機——一個連環家庭殺人縱火犯。
這裡科技發展欠缺,交通相對閉塞,地理位置不佳,但人文關懷倒是做得很好,小鎮沒有統一進行集中管理的組織,但是有許多慈善救助機構,最具盛名的是一家名為“雀生”的福利機構,主要援助一些孤兒以及進行家庭糾紛的調解——在這個鎮子上,家庭關係被看得很重,這也顯得那個兇犯極為特殊。
西爾芙林一行人先是來到當地警局瞭解情況。
“你們知道的,我們一直是自給自足,隨遇而安,這些年經濟發展滯後了這麼多,我們也生活得很幸福,鄰里關係和諧,大家都很友善,幾乎沒發生過什麼刑事案件,小偷小盜都少有,警察被看作是最輕鬆的工作,簡直把真善美髮揮到了極致。”接待他們的警局局長凱恩邊帶他們往裡走邊說。
“事實是,你們這現在出現了一個連環殺人犯。”阿瑞貝格淡淡回道。
“是的,所以我感到非常不可思議,並且很不幸,經濟欠發達的弊端就在這裡——我們沒有安裝足夠多的攝像頭——很難想到這個年代還有像我們這一樣落後的地方,又因為我們堅信這裡的人道德感高於法律意識,所以安裝足量的攝像頭就顯得浪費財政資金。”凱恩攤攤手,做了一個無奈的表情。
西爾芙林嗤笑一聲,小聲嘀咕著重複了一遍“道德感高於法律意識”,在心裡翻了個白眼,他可永遠不會信這個。
“所以意思是,你們僅有的攝像頭什麼都沒拍到?”阿瑞貝格問。
“是這樣的。”凱恩點頭。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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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的《火娃娃》童謠改編自《布娃娃》,小部分改編,應該不算毀兒歌吧,不要罵我哇……
第13章 遊戲
“聽說,每個晚上月亮升到最高處的時候,火娃娃就會來這裡復仇!”五個八九歲大的小孩圍在一處廢墟旁邊,個頭最高的男孩壓低聲音嚇唬道。
這是一個被燒得面目全非的住宅,看起來有十多年的歷史,當地人因為怕犯忌諱一直沒敢清理掉,久而久之,與那首耳熟能詳的童謠一同傳播開的,還有火娃娃復仇的故事。
最初這個故事是大人編出來嚇唬不聽話的小孩的,因為小孩子玩心和好奇心都重,喜歡在樹林叢林等等地方“探險”,那個廢墟恰好也靠近鎮上的樹林,出於對孩子們安全的考慮以及忌諱的心理,鎮上的居民們就編出這樣一個火娃娃復仇的故事恐嚇貪玩的小孩。
後來不知道是誰根據這個故事編出了一首童謠,並且進行了很大範圍的傳播,比火娃娃復仇的故事更出名——歌曲就是這樣,比故事更具傳播性,尤其是童謠,更尤其是這樣帶著驚悚色彩的童謠——但奇怪的事,講故事的鎮民們卻對這個由故事改編出的童謠諱莫如深,閉口不提,並且嚴厲禁止孩子們傳唱。
可一切開始燃燒的東西都無法被完全撲滅,用再巨大的水將其澆熄,都會留下餘燼,而孩童劇烈的好奇心猶如一把燒得正旺的野火,讓死灰復燃,冒起黑煙。
一個“抓住火娃娃”的遊戲在孩子們之中興起,潛藏的英雄夢與一顆熱愛探險的純真童心戰勝了恐懼,驅動著他們打破禁忌。
“那我們怎麼找到他呢?”扎著馬尾辮的女孩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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