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紀事之李岩重生》第51章 均田永業(1)

作者:愛吃雞絲卷的太初瑤·10個月前

李巖快步回到住處,準備寫佈告。他坐在案前沉思良久,開始展紙準備磨墨。

“此事再不能拖了。”李巖自言自語。

潭英卻已經幫忙磨墨了,她好奇地看著李巖,看看他是到底如何行事,憑藉什麼去施展他的抱負。

只見佈告如下

大順軍英霍山區安民墾荒令

諭英霍山區村寨鄉民:

蓋聞王政之要,首在安民。大順弔民伐罪,欲使四野無餓殍,閭閻有炊煙。今者,天下紛擾,民生凋敝,衣不蔽體,食不果腹者眾,百姓易子而食,貧者賣妻鬻女。本將李巖,承天意,順民心,欲行計口授田與減租減息之策,以紓民困,以固根本。茲佈告如下:

一曰均田平賦。凡無主荒田,盡歸官廩。官紳田畝佃戶耕之,歲入三成以為租。主家納糧稅什一,抗稅欺瞞者,倍罰其稅,重者刑之,以儆效尤。

二曰計口授田。凡無田地,貧無立錐,孤苦無依者,依丁冊授荒田,十載不易。永禁私相授受,違者沒入官籍。所授田畝歲輸三成,貧戶借牛種者,種子以來歲所獲償之,毋取息。借犁鏵畜力者,以工役償。

三曰勸課農桑。自墾荒萊者,永為世業,七載免賦,期滿歲徵什一。能制新器、得良法者,旌表其功,厚賞以酬。

四曰禁絕暴斂。私債月息毋逾三分,違者沒其本。敢有通租逼命,以人命論。

五曰兵農合一。各營將士,非戰之時,墾荒自給,勿擾鄉民。

凡我赤子,各安生業。有能歸鄉復業者,田疇屋舍俱保無虞。若奸猾豪強,陽奉陰違,軍法不宥!

隆武元年 八月 十五日

大順營田總制府

李巖採用明隆武年號而不是大順年號,其意仍然是為了聯明抗清,使百姓易於接受。

佈告寫好,叫人抄錄數百份,分別派人送往各個山寨及街衢、十字路口和人員密集往來之所張貼。

李巖另抄發了兩份派人送往蘄黃兩地給白旺和袁宗第知悉。告訴他們已經率先在大別山區實行了田地改革。

政策已經定下了,接著就是施行的問題。李巖決心大刀闊斧地向那些官紳地主開刀,掀起一片蘄黃山寨的改革浪潮。即使逼得一些山寨反叛也在所不惜,正好乘那幾個暗中勾結滿清的山寨起來興風作浪,把他們一舉殲滅。

佈告一齣,各大山寨一片譁然,反應強烈。就像是一個大石頭扔進了水塘裡。尤其是山寨寨主和各大官紳階級和地主豪強。此舉無疑對他們的利益有很大的損害。

無地的貧民和佃戶等則奔走相告,拍手叫好。紛紛慶賀翻身之日或已經到來。許多人歡喜得夜不能寐,醒來又懷疑這一切是不是真的。

佈告貼在牆上過後的那幾天,山寨裡的鄉民不論是趕集還是在田地裡,都四下談論這件事。

許多貧苦的農民不認識字,卻要抓住認字的人,要他們一個字一個字地將佈告上的內容念給他們聽。

一直等到聽完了很久,還喃喃自語,“這……這會是真的嗎?千古未有呀……”

更多的人則是觀望懷疑,對大順軍懷著警惕和不安。佈告的釋出也公開了蘄黃山寨官軍的身份。

原來就有許多人暗底下懷疑李巖等諸人的真實身份,現在才終於得到證實。有很多山寨原本就對大順軍懷有很深的戒心,害怕會被吞併。他們早就聽聞了大順軍專門拷掠官紳,手法慘酷。

現在才知道原來所謂的明朝官軍竟是流賊,豈能甘為人下?

蘄黃四十八寨,大概分三種,一種是縉紳豪強,立寨自保,這些人或有家人在朝中世代為官,或讀書人考取功名者,這類人不忘前朝皇恩,以遺民自居。第二種是地主土豪,或世代經商兼有田地,與官府沒有多大關係,朝廷對他們來說是山高皇帝遠,換哪個朝代對他們而言都是一樣,只要他們可以保住現有的財產和地位,他們就擁護新朝。還有一種是土寇山賊據寨抗捕,藐視朝廷,不管是明朝還是清朝。這些人天生反對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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