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 第一輯 回憶滿滿,溫暖太少
作者 小孩他媽
老闆老公一個皮糙肉厚的大男人,尚且都難以忍受那種痛苦,何況我還是一個細皮嫩肉的小姑娘,我是真的特討厭那磨辣椒的活。
老闆老公辣的難受,一次次的拉開冰箱門,把手塞進冰箱裡凍著,我納悶地問他:“叔叔你這樣做起作用嗎?”
老闆老公用普通話答道:“這樣凍著,那種燒灼感就減輕多了。”
老闆不耐煩地嘟囔道:“你老是開著冰箱,冷氣都跑掉了,冰箱裡還有好多菜呢,都壞掉了怎麼辦?”
老闆老公只好把手縮回來,把冰箱門關好。也不知道是太疼老婆才對老闆唯命是從,還是老闆一貫強勢,在她老公面前從來都是說一不二。
奈何那種辣椒水泡手的灼痛滋味,一時半會兒真的無法徹底消除,老闆老公沒再把手伸進冰箱裡凍著,而是每過一會兒,把冰箱門開啟,用刀從箱壁上鏟一塊冰下來,用搖炳的手拿著,反反覆覆地在塞機口的手上塗抹著。
他用切身感受對老闆說:“下次直接買成品用吧,自己這樣做,太遭罪了。”
老闆答:“自己做的好吃。小店本來就新開張,生意不好,不做點特色菜出來,怎麼吸引顧客,拓展生意?”
老闆老公:“自己做又忙碌人又受罪,口味也不見得比買的口味好,還是不要麻煩了。”
老闆:“你只管上你的班,操這麼多心幹嘛?這年頭,誰不喜歡吃自己家做的?”
我在一邊裝聾作啞,其實心裡已經萌生了跳槽的打算。真的不太喜歡老闆,又自私又強勢又挑剔,很缺少女人的溫柔體貼善解人意味。
那時候的我,有一個堅持了很多年的習慣,就是寫日記。喜歡把每天發生在自己身上及身邊人的喜怒哀樂,一一記錄下來,再發表一下自己的感想和感悟。
即使是在老闆家幹活,我的包包裡也放著厚厚的筆記本和筆。每天晚上老闆回家後,我自己在店裡看門,總要在睡覺之前,把當天經歷過的事情寫下來。
本是很尋常的一件事,卻成為我後來離開這家店的最大導火索。因為老闆偷看了我的日記,還老逼十三地評頭論足了一番,特惹我反感。
老闆有一閨蜜,據說是做了很多年的滷菜店,生意好的一塌糊塗。老闆自己忙沒空,就把我派過去實習三天,說讓我體驗一下人家的忙碌。
老闆閨蜜店裡的生意究竟有多好,我也不知道,就知道在那三天裡,我是在後廚跟著一些店裡的老員工忙碌,根本就沒去過前面的熟食店。
那三天裡,唯一學會的一樣新手藝,就是剔無骨鳳爪。
啥叫無骨鳳爪?說白了,就是剔掉骨頭的雞爪子。聽著很高大上的一道菜名,價格也比帶著骨頭的雞爪子貴出很多錢。
大約是三十年前經歷過的事情了,現在細節都忘記的差不多了。只記得好像是把生雞爪先放在鍋裡煮一下,大約六七成熟吧,撈出來過涼水,然後我們工人一人一把小剪子,左手抓緊雞爪,右手用小剪子靈活地劃開雞肉層,再剝離出裡面的雞骨頭。
然後再用清水洗乾淨血水,交給大廚加上各種調味料翻炒均勻,一道鮮美可口的無骨鳳爪就“塵埃落地”了。
雖然價格高昂,卻深受上海廣大市民的喜愛,特暢銷的一道名菜。
有雞骨頭硌牙。
上海人不缺錢,追求的是精緻細膩的生活,所以這道費時又費力的菜,“日久彌新,久盛不衰”。直到現在,依然是很多熟食店裡面的招牌菜。
我用三天學了這道名菜之後,回去老闆也沒用。因為她的店就如同“麻雀雖小五臟俱全”,裡裡外外就我和她兩個人轉悠,實在沒有多餘的空閒,去一個個剔那雞爪的骨頭。
但是,有一天吃過晚飯,老闆和她老公都在,老闆直言不諱地說:“阿芳,我是真心實意招你來幹活的,你不能這山扒著那山高,把手藝學的差不多了,就跳槽跑去別人家了哦。”
我有些愣怔:“啊?阿姨,不會的,我會好好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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