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 第一輯 回憶滿滿,溫暖太少
第51章 懶得虛與委蛇
作者 小孩他媽
我和小娟的合夥生意,僅僅做了一個星期,就“無疾而終”。小羅終於儲存了身為一個大男人,在同事們面前所有的顏面,和小娟在出租屋裡雙宿雙棲,過起了恩恩愛愛,蜜裡調油的好日子。
我呢,掙得辛苦錢打了水漂,接觸到的人也虛偽市儈的讓我望而生厭。再加上身體的舊疾也時斷時續的讓我心驚膽戰,心煩意亂,所以,我就打包了簡單的行李,狼狽地逃回了家鄉。
家鄉那質樸的鄰里鄉親,那山清水秀的風景,那無處不在,無時不在的雞啼狗吠的聲音,處處透著安心,安逸,安然。我喜歡這樣的生活環境,更喜歡這樣簡單明瞭的生活狀態。
果然是外面千好萬好,還是不如我的家鄉好!
其實說白了,我那時候的那種心態,無非就是課外書讀多了,“文不成武不就”的,陷入了陶淵明那種“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自我陶醉”中。
我因為身體原因,從來沒有下地幹過任何農活,所以農民們真正“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的辛苦,我從來沒有身臨其境地切身體驗過。農村家庭農忙時三餐不繼的辛苦,我也沒體驗過,因為那時候我媽已經不種地,不放牛,不割牛草,算是一個消閒的農民了。
我最深刻的印象,無非就是母親餵養的一些雞鴨貓狗在我們的生活裡打轉,而它們,不會與人類勾心鬥角,挑撥是非。所以。從小到大,我生於田園,長於田園,安樂於田園。在經歷了一番外面的風雨,見識了一些外界人的醜陋之後,我更想龜縮在田園的一角,過我安逸悠然的生活了。
而我那時候生活的重點,就是晚上不睡早上不起,早飯捱到中午一起吃。
每天晚上,點著一個十五瓦的小燈泡,不知所謂地忙碌到深更半夜。首先,自娛自樂的寫作,佔據了很大一部分時間,除了不嘗試著寫古詩詞,因為太深奧了,以我的學識,根本沒辦法去模仿。那什麼現代詩,小小說,散文,長篇小說之類的,是什麼亂七八糟的都想模仿著去寫。很多時候自己的腦洞不夠用,就把看過的書給寫續集,續上自己想要看的精彩結尾。人家作者一無所知,我卻忙得不亦樂乎。
再然後,依然是看書,似乎在我沒結婚成家,在孃家那些自由自在的日子裡,我最大的樂趣,就是沉迷書海。也因為窮的很少有錢買書,所以看得書也很雜,只要是白紙黑字能看得懂的,我都看得津津有味。
這寫著看著,看著寫著,我的興趣愛好,慢慢就偏向了長篇小說。只是那時候還沒有領悟到寫作的真諦,一直沉溺在天馬行空靠想象力創作的世界裡。寫的辛苦,寫的疲憊,也寫的連自己都不滿意,卻又找不出問題的癥結在哪裡。
有一段時間,甚至某位作者的日記出版成書,引起了文學界的轟動,我都去模仿。
日記,記錄的都是生活瑣事,仔細翻翻以前的日記,卻發現,原來當時寫的時候,都是自己最真實的情感表達。而那些未經修飾,無需誇張,自然而然的敘述方式,竟然讓我覺得,這種寫作方式,居然很適合我。
我以前那些憑著想象力構思出來的故事,雖然情節精彩紛呈,跌宕起伏,可當我想用文字描述出來時,卻總是心有餘力不足。句子的轉承啟合和晦澀生硬,也總是讓故事顯得比想象中要遜色三分。
那時候的我,並沒有意識到,只有生活中經年累月的沉澱,才是文學創作的起源和靈魂。當你經歷和品嚐過生活的酸甜苦辣時,那些發自靈魂深處的感悟和情感,都無需醞釀和斟酌,就會自然而然地噴湧在筆端,如開閘洩洪的洪水,一瀉千里,一發而不可收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