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孩他媽的故事》第70章 主角終於出現了(二)(1)

作者:小孩他媽LY·9個月前

我的故事 第二輯 我的愛情故事

作者 小孩他媽

畢竟人家離家千里報效祖國,也挺不容易的,能用隻言片語寬慰寬慰人家的思鄉之情,就當是鍛鍊文筆吧。

呂同學一開始也寫信,只是寫著寫著,就斷了聯絡。他那時候痴戀著一個女同學,估計忙著跟女同學談情說愛去了,無暇理會我這個友誼純潔的普通同學了。所以,在不久的後來,就魚沉雁杳,杳無音信了。

龍就不一樣了,錯字連篇的信箋裡,很是好奇地詢問家鄉的變化,詢問熟悉同學之間的資訊,訴說訓練期間的樂趣和辛苦,整個一無話不說的話癆。

我還挺奇怪的,這同學上學時一直是個沉默寡言的隱形人一般,讓我對他沒有絲毫的印象,怎麼從這一封封信箋上來看,挺話癆的一個人啊!

大約兩年的時間,你來我往的寫了多少信箋,我也記不清楚了,只記得有一次,他突然問我:“你覺得我這個人怎麼樣?我三四月份要回去探親,咱們能見見面嗎?”

我想了幾天,回道:“說實話,我對同學時的你,毫無印象。對現在的你,也只是從照片上看到的外在印象,你究竟怎麼樣,或許要等你回來見過之後再給你答案吧!”

前桌男同學的詢問,在龍之後,我既然答應了龍給彼此一個機會,那自然是以龍先入為主。期盼龍的探親歸來,也就忐忑了許多。而前桌男同學,只能說相遇雖早,卻錯過了最佳時間,以至於只能衍生出一個有緣無分的美好故事了。

雖然多了一份期待,日子卻也一如往常地過。那個時候,我家已經不種地了。父親長年累月在外面打工,每月給母親微薄的生活費,供我們母女倆在家撐不著餓不死。弟弟也在外面打工了,外面的海闊天高讓他如魚得水,幾乎很少回家來。

如果按照現在的觀點,父親帶著母親和我在外面一起打工,才是一家人該有的正常生活狀態才對。但是,那時候的父親,因為脫離了母親的視線,獲得了人身最大限度的自由,他又把他心心念念二十多年的小情人阿花帶去了打工,兩個人在陌生而遙遠的城市裡,光明正大地過起了同居生活。平日裡出雙入對的,也沒有人查驗他們的結婚證,所以,多年以來,父親的同事們,都以為阿花就是父親的正宮娘娘。

母親的懦弱無能,註定了此生的碌碌無為,哪怕與父親一起生育了三個兒女,也依然沒能改變被父親拋棄的命運。父親初期出去打工的時候,母親只有四十四五歲,也還算是女人的“黃金時期”吧,可是從那以後,母親就已經被時代打工潮的洪流,烙印下了“守活寡”的餘生。

餘生有多長,只有天知道,我們對於未知,只能是晚上閉眼睡覺,早上睜眼看天亮,日子是過一天算一天,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

所以,龍到我家的那一天,只有我和母親兩個人在家。弟弟倒是也恰好回來了,只是他去駕校學駕照了,當時也沒在家。

那天一大早,母親特意去街上買了幾個菜,估計我都成大齡剩女了,她也急得慌。這好不容易有個男孩子上門來玩,母親的心思,可謂是昭然若揭了。

龍來的挺早,大概九點鐘左右就到了。當院子裡的狗叫聲昭示著他的到來時,我還挺忐忑不安的,不知道我們的這次見面,會不會破壞信箋中留下的美好印象。

我走出屋門,看著已經走進院子裡的,穿著草綠色軍裝,戴著大簷帽的大男孩。英姿勃發,灑脫帥氣,五官剛毅俊朗,是那種只需一眼就可以吸引眼球的人。

那時候還沒有“制服的誘惑”這一說法,反正,當這個“寂寂無名”的同學,在軍旅生活的鍛鍊與蛻變之後,突然以這樣浩氣凜然,英俊灑脫的風采,出現在我眼前時,讓我眼前為之一亮,有了為之怦然心動的感覺。

是一見鍾情還是日久生情,我也不知道。反正初見的感覺,是熟悉的情感,陌生的外觀。只是他這外觀也符合我的審美觀,長得恰如其分地能撥動我的心絃。

嗯,第一印象不錯,我滿意。但是他呢?這也不是我一個人可以專權獨斷的事兒,主要還得看他身為男主角的意見。

兩年多異地他鄉的軍旅生涯,天天和來自五湖四海,天南地北的戰友們混跡在一起,他的家鄉話已經變得似是而非了。他的臉皮,也明顯的比上學時厚實了許多。看著我母親,居然還知道用他蹩腳的家鄉話打招呼:“嬸子好。”

我母親樂呵呵地傻笑,估計是對穿著軍裝的他,第一印象也很好,頗有點丈母孃看女婿,越看越喜歡的感覺:“哦,來了。快進屋裡去坐。”

他點頭答應,很有禮貌地側身讓母親先進:“嬸子,你先進。”

他看著我,臉紅紅的:“你也先進。”

我不由自主地笑,這個二傻子,他來是客,咋還“喧賓奪主”了呢!

“都進去吧,哪那麼多禮貌。”

進屋去,我忙著給他倒茶,他忙著給母親敬菸,還殷勤地幫忙點火,美的母親樂滋滋地抽了幾口,就識趣地找藉口離開了堂屋,把空間讓給了我們。

一時間,剩下我倆大眼瞪小眼,竟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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