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孩他媽的故事》第95章 學霸和學渣的戀愛(一)(1)

作者:小孩他媽LY·10個月前

我的故事 第二輯 我的愛情故事

作者 小孩他媽

而且看書寫文,純屬我的個人愛好,龍是沒有這喜好的。記得他剛退伍回來時,看他每晚與雞同眠沒有電視看,心疼他寂寞孤單,有一天他來我家,我找了一本《紅樓夢》,給他帶回去晚上無事看著消遣。

我的書,一向“敝帚自珍”的很,封面都是嶄新的,拿給龍,我還鄭重其事地一再叮囑道:“你拿回去看,記得保管的好一點,買的時候很貴的。等看完了這本,我再給你換別的。”

龍看著我,有些欲言又止:“還——還是——不用了吧!”

我實心實意:“拿去看吧,有書看,晚上不急人。”

龍囁嚅道:“不——不拿了吧!我——我不太喜歡看書。”

學霸哪懂學渣的心理啊,我很堅持地把書遞到他手中。只因為我覺得,人多看一點書,真的可以識事,明理,開闊眼界,豐富自己,提高自身的格局與修養,有百益而無一害。

龍倔不過我的堅持,只得順從地拿回家。

過了很久,有一次我去他家玩,發現那本《紅樓夢》被他放置在枕頭邊,上邊還蓋了一件衣服遮擋灰塵,視若珍寶的,只在五六頁處,看到翻閱的摺痕。

我問他:“你沒看?”

他答:“看不下去,一看就頭疼。”

我無語望天。我這麼一個有學問的人,是怎麼和一個文盲談戀愛的?我們的共同愛好,共同興趣,共同追求,都是什麼?如果我興致勃勃地同他談一本書的讀後感,他會不會聽得意興闌珊,昏昏欲睡?我們是有怎樣的共同語言,維持了這幾年的戀愛關係的?細一思量,無解,我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但是這幾年的兩情相悅,情深意濃,卻是自己心中最清晰明瞭的答案。

好在我也知道,我這愛好看書寫文字就有點特立獨行,與眾不同,所以,我從來不會迂腐地,在別人面前誇誇其談刻意顯擺炫耀自己。總是喜歡在夜深人靜的時候,一盞孤燈,一室靜謐,一本書一支筆或是一摞七拼八湊的稿紙,獨自遨遊書海,靜享獨屬於我的人生。

對於書,我和龍就是“雞同鴨講”,不在同一個頻道上。但是就是這個不在同一個頻道上的男人,卻用他無微不至的關愛,體貼,理解,包容,維護並且成全著我的喜好。年復一年日復一日,從來不曾嘲諷,抱怨,詆譭,鄙棄過。

只是那時候的我,感觸並沒有太深,只是設身處地地以己度人,為他著想。畢竟他的每一分辛苦錢,都是自力更生得來的,沒有支援沒有靠山,除了我,也沒有人會心疼他。

再說了,人窮志短,沒錢還買啥書啊?能借著看就藉著看,借不到就自己寫點唄,再不然就翻翻家裡的舊書,,反正也是百看不厭嗎!

那天,我沒有買書,卻記住了龍的愛心,無處不在。那是一個真正把我放在心裡的男人,我一定會比我的母親倖福。

四百多塊錢的珍珠項鍊,極大了滿足了我的虛榮心,所以,當龍要給我買書時,我沒買;當龍要給我買新衣服時,我也沒買。

我們的新婚禮服,是我花錢扯了布料去裁縫店裡訂做的,我自己訂做了兩套裙裝,給龍訂做了兩套西裝,用以裝點新婚當天的臉面。

婆婆對關於我們婚禮的一切事宜,皆是裝聾作啞,不聞不問,漠不關心。

之前因為通訊過禮買衣服一事,我和她又鬧的不愉快,反正我是還沒過門,就已經和婆婆交手了幾個回合。誰勝誰負,誰輸誰贏,留給漫長的歲月長河去驗證,目前無法得知確切資訊。

通訊過禮兩千塊錢買衣服,是婆婆答應的,眼看著婚期在即,婆婆卻是不急不躁,若無其事。光明正大,理直氣壯的藉口,是她沒錢,也借不到錢,沒辦法帶我去買衣服。

龍遠在上海打工,一時半會兒的回不來,是心急如焚,就打電話到他表叔家,問他表叔:“表叔,能幫忙轉一下兩千塊錢嗎?我回去就還給你。”

表叔說:“哎呀,真的是不好意思,家裡實在週轉不過來。”

那時候的龍,當兵三年沒當出出息來,本就惹人瞧不起。退伍回來又爹不疼娘不愛兄弟姊妹不熱絡,有點眼力見的親戚,自然是避之唯恐不及。

無論哪個年代,都是雪中送炭少,落井下石多,牆倒眾人推的例子,比比皆是。畢竟有眼力有膽識把寶押在一個單打獨鬥,努力奮鬥的年輕人身上的魄力,不是每個人都具備的。

那時候的龍,要愛沒愛,要錢沒錢,又不太通曉人情世故,只以為自己能做到一諾千金,就能心想事成,卻沒想過,沒有硬實的靠山和後臺做保障,人家憑什麼敢把兩千塊錢借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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