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只是婆家人不好而已,不能將我視為一家人,接納,包容,伸出援手幫助一二。這在那個時代,也算是農村的一個普遍現象吧,新嫁娘就如同一個格格不入的外來人,能何時融入其中,就看自己的本事了。
我的性格和我的修養,已經決定了我沒辦法隨波逐流,融入其中,成為一個自己都討厭的“沒品”的人,所以我選擇遠離,獨善其身。但是我所嫁的男人,真的是個良人,無論是在那個年代,還是在之後這漫長的許多年裡,他用他的言行舉止,證明了我當初的擇人眼光,是銳利而正確的。我和他,都是負了光陰沒負卿……
弟弟婚禮後的第二天,我和龍大包小包的回了自己家的平房,又恩恩愛愛,甜甜蜜蜜地,度過了幾天最美好最快樂最幸福的時光。
然後再相聚,就是春節了。這種聚少離多的日子,似乎蛻變成生活的主題,我們沒有能力去改變,就只能默默承受。
住在孃家的日子雖然好過,但是在某個瞬間,你還是會有“寄人籬下”的感覺。我住在孃家的人際關係,已經簡單的不能再簡單了,除了和母親朝夕相對同飲共食,不會有第三個外人的介入。
父親長年累月不在家,除了春節的時候回來,其它時間,基本上不回來。哥嫂一家在上海,也是樂不思蜀。弟弟結婚之後,直接住在縣城,沒有融入到我和母親的生活中,家裡,依然是我和母親帶著孩子逍遙自在,無拘無束。
孩子越來越大了,有了點自己的小思想小意識,那好奇心強烈的簡直讓你不得安寧。只要是他感興趣的東西,那是怎麼著,都得磨著你帶他去探究一二。我和母親兩個人,被他指使的團團轉,生活更是其樂無窮,歡聲笑語不斷。
這樣融洽親暱的親情,我還有什麼不滿足的呢?那真的是日日歡樂常在,幸福花兒盛開。
我該心滿意足,知足常樂才對。但是,當春節我們來拜年的時候,母親跟龍說:“過了年,我給恁帶不了幾個月了,恁弟媳婦四五月份要生了,我得去伺候她。”
弟媳婦結婚的時候,已經懷孕三四個月了,過了年四五月份生孩子,母親作為婆婆,自然是要去伺候兒媳婦的,我這個嫁出門潑出水的女兒,地位自然是沒辦法跟兒媳婦相提並論的。
龍愣了一下,問道:“俺媽你什麼時候過去?”
母親:“還不知道呢,他們叫過去,就得過去吧。”
龍沉吟了一下:“那你過去之前,叫小李給我打個電話,我回來接她們娘倆。”
母親問:“你接哪去?她一個人帶著孩子,飯都吃不上。又捨不得聽孩子哭一聲,孩子哭,她也哭。這孩子又調皮,一刻不得閒,一個整人都帶不了。”
龍:“我帶去上海吧。再過三四個月,他也快一週歲了,也好帶點了。我上班的時候,小李自己帶,我下班了我幫著帶,總比放在平房裡,沒有人給她搭把手要強多了。”
到底是自己生的女兒,不心疼是假的, 母親有些意難平,跟龍抱怨道:“恁媽還能就不能幫著帶帶嗎?抽空幫著帶一下,也不耽擱她少幹多少農活。”
母親幫著帶了幾個月孩子,龍對母親很是感激涕零,自然也就跟母親實話實說:“她哪有那個閒空!俺哥家兩個孩子天天在她眼皮子底下轉悠,她得顧著點。俺妹妹家兩個孩子,說送來就送來了,四個小孩在一起打打鬧鬧的,她得看著,還得燒飯,哪有多餘的閒心思再來管我家孩子。”
母親慨然長嘆:“這也是她孫子啊,就這麼不管不顧的,還能不怕別人笑話嗎!”
龍:“她都自顧不暇,哪裡還管那麼多。”
這一番談話,又把我處在了孤立無援的境地。我都不敢想象,幾個月之後,我一個人帶著姍姍學步的孩子,該怎麼過日子。
龍是在正月初十這天回去上班的吧,沒過幾天,就是農曆的正月十五,傳承了幾千年傳統文化的元宵節。
按照習俗沒過完正月十五,都算是在年裡面,都還可以拎著節禮走親訪友,吃喝玩樂。過完正月十五之後,則算是過完年了,農人們是該幹農活幹農活,不再適合四處玩樂了。
老人們還會在正月十五這天晚上,用蘿蔔頭子挖一盞蘿蔔燈,裡面倒上菜油,續上棉花芯點燃,然後看棉花芯最後燃燒成灰燼後凝結出來的形狀,是像什麼農產品。然後就根據幾千年傳承下來的經驗之談,多種植一些這樣農產品,據說它會是今年最好的收成。
這項習俗有沒有科學論證過的依據,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那是我從小到大都親眼所見的習俗,而且農人們似乎也深信不疑。只是隨著歷史發展到今天,這項習俗似乎已經消失殆盡了,就是那些風燭殘年的老人們,也不再熱衷於正月十五挖蘿蔔燈看收成了。
歷史在進步,幾千年傳承下來的習俗,很多都被冠上封建迷信的官稱,漸漸湮滅在歷史的洪流中,只能成為我們兒時記憶裡的思念和懷念。
也是在正月十五這天,據說還有一個習俗,就是出嫁的女兒,不能回孃家看孃家的燈,女兒看了孃家的燈,孃家會窮。
是不是確有其事,誰也不知道。但是習俗如此,人們慣性的思維裡,就會去自覺遵守,不管它是否會成為真實事例,只是遵從本心,不想心裡留有遺憾和後悔。
所以,正月十五這天早上,母親對我說:“你今天回家住一晚吧,明天再過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