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 第三輯 我的婚姻故事
作者 小孩他媽
那次的事件,要從一隻雞說起。
我家孩子,小時候不愛吃肉,特別是肥肉,一口都不肯沾,瘦肉倒是能多吃一些。相比較而言,他倒是最喜歡吃雞。
按理說農村裡長大的女孩子,餵雞餵豬洗衣服燒飯都是手到擒來該會做的事情,但是到了我這裡,因為身體不好的緣故,母親就把我養得身嬌體貴,成了一個特例。
我不會養雞,也不會養豬,只會花錢買現成的吃。
那時候的雞,市場上一般賣八塊到十塊錢一斤,一隻雞三斤多四斤重左右,大約三四十塊錢。
我帶著孩子在家,買一隻雞回來,一天的伙食花三四十塊錢,自然是太奢侈了,龍一個月就掙那一千八百塊錢,我自然也是捨不得。
於是,我把雞殺好後,就會分為三份,雞頭雞爪雞翅膀雞脖加雞血和內臟為一份,第一頓就燒給孩子吃。
新鮮的內臟加肢體燒出來,無論是肉還是湯,味道都鮮美無比,孩子喜歡用雞湯泡飯,再啃著美味的雞肉,那叫吃得一個津津有味。
雞身體,我會一分為二,斬成碎塊後放入冰箱,一份留著煨湯,一份留著紅燒。這樣三四十塊錢吃三頓,我覺得是普通家庭正常的消費值。
你可能會說,這麼少的量,娘兩個夠吃嗎?那要看你怎麼個吃法。如果你想敞開肚皮和孩子搶著吃,那自然是不夠吃的。如果你僅著孩子使勁吃,孩子剩下多少你吃多少,那就只多不少。
我家的飯桌上,每頓飯都是一葷一素。葷菜素菜都是中午燒,素菜自家菜園裡種出來的,我可以隨便吃。葷菜是買來的,中午孩子吃多少是多少,剩下來的,我會留到晚上再給他吃。等到晚上再剩下來了,就不再留了,我會直接包圓清場。
這樣的生活模式,從孩子會吃飯起,就一直延續著,我也沒覺得有什麼特殊於人的。只覺得,天下的父母,或許都會如我一般做法吧。
我家的吃飯時間,多年來也是一成不變的時間。中午孩子十一點放學,我去接回來,直接葷菜收汁裝盤,再炒個素菜就可以吃飯了,一般都是在十一點半這樣。十二點這樣吃完飯,我去洗碗,孩子上樓玩,十二點半這樣午睡一會,一點二十這樣,準時送去學校。
晚上四點二十這樣放學,五點鐘這樣吃晚飯,六點鐘收拾洗漱完畢上樓,我和孩子一起看電視,或者是我們各玩各的。反正必須是孩子在我的視線範圍之內,我在孩子的視線範圍之內。
晚上九點,孩子準時鑽被窩睡覺,他依偎在我身側,我則一邊輕言細語地跟他聊天,哄著他入睡,一邊隨手翻閱我放在被褥上的小說看,或者隨手寫點什麼感想。被褥軟軟的,字跡寫出來歪歪扭扭的,我稱之為被褥上的文字。所以我這大半輩子的字,寫的連個三年級的小學生都不如。
我對自己的要求比較散漫,但是對孩子的要求,從來不會懈怠。所以這些都不是一天兩天刻意去遵守的習慣,而是多年來潛移默化形成的,一成不變的習慣,不會因為任何人而改變。那種生活中的陋習,我不會允許出現在我家裡。
交代完了我家的生活習慣,就可以書接上文,來說說我公公來我家吃飯這件事兒了。真的是無心之舉,真的只能算是無巧不成書。
那天中午,我買了一隻雞,第一頓還是燒了雞內臟和雞爪雞頭給孩子吃。放學回來,給雞收汁,再炒個素菜,我和孩子就開始吃飯了。大約十二點這樣,孩子剛放下飯碗, 在旁邊的水磨石地面上玩玩具。我則撿起桌子上孩子啃剩下的骨頭,就著孩子的口水,有滋有味地再啃一遍。
這也是跟著孩子養成的,多年來一成不變的習慣。從他扎著幾顆小牙開始,就喜歡啃骨頭,骨頭上的肉,又啃不乾淨,直接丟掉又挺心疼人的,那我就再做一遍“清掃了尾”工程好了。
反正孩子是自己親生的,我也從來沒有覺得他口水髒,這種自然而然的接受能力,估計也是親情的力量佔據了更多成分在裡面。因為愛孩子,所以接納幷包容他的一切。
至於碟子裡所剩下的一些雞脖和兩個雞爪,我也不會伸筷子去動一下的,那要留到晚上孩子啃過了表皮的肉,我再拾起來啃第二遍。這樣,孩子晚上的葷菜,我就無需再另外燒了,一舉兩得的事。
我正津津有味地啃著雞骨頭呢,公公突然從外面走了進來。孩子高高興興地喊了一聲爺爺,然後繼續去玩他的玩具。畢竟從小到大老爺子一沒抱過孩子,二沒捨得給孩子買過吃的,所有的血脈親情,除了一個名詞“爺爺”,可以詮釋他們是祖孫兩個,其餘的,真的再也沒有一絲牽絆了。
孩子從呱呱墜地到會滿地跑,公公從來沒有抱過一次。他說他每天打石頭累得腰疼,抱著孩子會直不起腰來。
孩子長大了,上學了,有一次放學回來,看見公公在小店門口玩,就跑過去問他要好吃的,纏磨了半天,公公就是說沒錢,連一顆糖豆都沒給買。
孩子回來問我:“媽媽,我同學都說他們爺爺奶奶很疼他們,會給他們買好吃的,我爺爺奶奶怎麼從來不給我買好吃的?”
我說:“因為你爺爺奶奶家哥哥姐姐們多,有好吃的,都分給他們吃了,就把你忘記了。”
”。了們他記忘也我,了記忘我把都們他,吃爺爺給不也,的吃好有後以我那,哦“:頭點地懂非懂似子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