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警局回來後,燭明的心情本來還可以,直到他在凌晨時候被一陣門鈴聲吵醒,開啟門後收到了一封信。
凌晨四點。
燭明雙手交叉,端坐在沙發上,眼神幽幽。
他面前的桌上放著一個開封的信封,信封上靜靜地躺著一張法院傳票。
並不是燭明希望的公訴傳票,恰恰相反,他是被告,原因是故意傷人。
片刻後,他拿出手機,打了個電話,電話一下子接通了。
“蕭警官,請問一下我妹妹的案件調查的怎麼樣了?”
“我三天前已經將收集到的證據提交給檢察機關了,現在還沒有收到回覆,你怎麼突然問這個?”
“我被人起訴了。”
“什麼?”
燭明嘆了口氣:“黃暴天起訴我故意傷害他的兒子,而我今天早上收到了法院傳票。”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會兒,隨後安慰道:
“不用擔心,警方始終站在正義的那邊,我也會站在你這邊的,出庭的時候我會到場幫你作證。”
“謝謝蕭警官,凌晨四點還在工作,蕭警官要多注意休息啊。”
“平常我也不會熬那麼晚,送你離開後,我們從那個殺手嘴裡得知了不少重要資訊,現在正在進行核對。”
“行,那你繼續工作,我先掛了。”
燭明結束通話電話,靠在沙發上,開始思考現在的情況。
首先,關於黃毛犯罪的證據被卡在了檢察院那關,不排除有人動手腳的可能。
其次,針對他故意傷害的起訴卻是很快立案,已知法院傳票從蓋章到達至少需要三個工作日,所以立案的時間比他想象的更早,說是一路綠燈也不為過。
“陽光彩虹小白馬,滴答滴滴噠。”
正當燭明思考的時候,手機鈴聲忽然響起。
接通電話,是一個陌生的男聲。
“你就是燭明,燭穎的哥哥?”
燭明眉頭微皺:“我是,你是誰?”
“我姓黃,名暴天,你應該聽過我的名字。”
“你是黃日天的父親?”
“沒錯,我也不跟你廢話,你現在應該收到法院的傳票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