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衡的天平——一名執法者的失序與警醒
市綜合執法院的辦公樓裡,李建軍的辦公室總飄著一股若有似無的茶香。不是普通的辦公茶,是他桌角那罐包裝精緻的明前龍井——上個月處理建材市場糾紛時,商戶王老闆“順手”留下的。茶罐旁壓著一本翻開的《行政處罰法》,可書頁上的法條,似乎從未真正走進他心裡。在他眼裡,執法辦案的標尺從來不是“事實”與“法理”,而是案頭那本記滿人情往來的隱形臺賬:誰的關係硬,誰將來能給回報,誰的案子就能“靈活處理”。
那起裝修合同糾紛,他至今記得清楚。原告是剛畢業的大學生小林,攢了半年工資找裝修公司裝婚房,結果公司偷換材料、拖延工期,還拒絕返工;被告是本地小有名氣的裝修老闆老周,和院裡的副主任是酒友,前陣子還說要“介紹朋友的工程”給李建軍的堂弟。開庭那天,小林攥著厚厚的合同、付款憑證和材料檢測報告,聲音都在發顫,反覆強調“證據都在這兒”;老周卻坐在被告席上,蹺著二郎腿,時不時衝李建軍使個眼色,暗示“事後不會忘了他”。
李建軍掃了眼小林手裡的證據,又瞥了眼老周那副胸有成竹的樣子,心裡的天平早歪了。他沒仔細核對材料檢測報告,沒追問裝修公司的工期承諾,反而反覆打斷小林的陳述,說“年輕人做事毛躁,是不是沒跟裝修公司溝通好”,最後輕飄飄地判了老周賠償小林兩千塊——連小林多付的材料差價都不夠。小林當場就紅了眼,說“這不合理”,李建軍卻敲了敲桌子,說“這是院裡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訴,但別在這兒鬧事”。老周走出辦公室時,拍了拍李建軍的肩膀,笑著說“李哥辦事,我放心”,他沒拒絕,甚至覺得這是“會做人”的證明。
可他沒料到,老周也不滿意。老周原本以為能一分錢不賠,結果還要出兩千塊,覺得李建軍“不夠意思”,轉頭就託關係找到了上級紀檢部門,添油加醋地說“李建軍辦事不公,偏向原告,還暗示要好處”——倒打一耙的理由,竟是覺得自己“沒得到應有的照顧”。紀檢部門很快找李建軍談話,還提出了一個要求:將這起裝修糾紛的審理過程、證據材料和裁定結果,全部在院官網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這一下,李建軍慌了。他比誰都清楚,案子裡的漏洞太多:沒完整記錄庭審過程,關鍵證據沒歸檔,裁定理由更是站不住腳。真要是公開,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在偏袒老周。他找各種藉口拖延,說“材料還沒整理完”“涉及當事人隱私不便公開”,可紀檢部門的態度很堅決:“要麼公開,要麼說明為啥不敢公開。”他硬著頭皮整理材料,越整理越心虛,最後只能承認“審理過程存在疏漏”,請求暫緩公開。
沒過多久,紀檢中心組的正式通知就下來了:暫停李建軍的執法權,調離原辦案崗位,去後勤部門負責檔案整理。談話時,紀檢組的同志看著他,語氣嚴肅:“李建軍,你以為這只是一起民事糾紛?你丟掉的是執法者的公信力!這次幸虧沒涉及刑事案件,要是刑事案件,你徇私枉法,直接就丟了飯碗,還要承擔法律責任!”
他拿著調崗通知,走出紀檢組辦公室,腿都是軟的。路過大廳的宣傳欄,上面“執法為民,公正司法”八個大字格外刺眼。他想起剛進執法院時,對著國徽宣誓的場景,那時他也想過要做個“對得起良心、對得起法律”的執法者;可後來,在一次次的人情往來、利益暗示裡,他慢慢把初心丟了,覺得“靈活處理”是本事,“有人情味”是人脈,卻忘了手裡的權力是用來維護公平,不是用來交換好處的。
後勤辦公室的抽屜裡,那罐明前龍井還在,可他再也沒開啟過。整理舊檔案時,他看到自己以前辦的案子,雖然簡單,卻每一份證據都歸檔整齊,每一條裁定都有法理依據,那時候的案卷,字裡行間都透著踏實。再想想那起裝修糾紛,老周的倒打一耙、小林的委屈眼神、紀檢組的警告,像一記記耳光,打醒了他。
他終於明白,執法者手裡的天平,一旦摻了人情、沾了利益,就再也稱不出公平。而失衡的天平,砸掉的不僅是別人的公道,還有自己的前途和尊嚴。現在,他每天對著一摞摞檔案,慢慢整理,也慢慢反思:或許,從後勤崗位重新開始,把丟失的“法理”和“初心”撿回來,還不算太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