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事情還處於調查中,據我們從京市大得到的訊息,梁釗同志是個人摔傷,跟犯案者並無直接關係。”
“勸你們還是私下和解。”
“摔傷?”梁友超不信,“誰摔傷會摔成哪樣?明顯就是被人給打的。”
怕他們收了黑錢,和稀泥辦案,梁友超給妻子李華春暗睇眼色,李華春才收住的哭嚎,又開始抑揚頓挫地哀嚎起來。
夫妻倆一個唱白臉,一個唱黑臉。
打定主意要把事情鬧大,為兒子討公道。
另一名警察不知什麼時候出了審訊室,撥通一個電話。
等了半個多小時,一名自稱是犯案人家屬的中年男人來了派出所。
雙方坐下談話,由警察中間調解。
“梁釗的確是自己滑倒被腳凳扎傷,實際情況你們最好是親自去京市大問清楚,我們這邊要承擔的也就是部分醫藥費。”
梁友超一巴掌拍桌子上:“只承擔醫藥費?你做什麼美夢?我要告你,讓你兒子當勞改犯。”
辦案警察呵斥:“當這什麼地方,想拍桌子就拍桌子?主意個人行為,有話好商量。”
梁家夫婦老實了一些,被請來當家屬的中年男人接著說:“具體醫藥費用了多少,你們梁家先自行墊付。
等所有費用一併算清再拿到派出所提交,我們這邊會承擔四成。”
對於這種結果,梁家夫婦怎麼可能答應,自家兒子差點一命嗚呼,對方不說賠禮道歉,還只付四成醫藥費。
看著對方的高傲態度,兩口子氣得不得了。
辦案警察指著詢問筆錄本:“這有登記筆錄,還有當時在場人的口供,你們要鬧下去,也要講究證據。”
梁家夫婦覺得辦案警察存在明顯偏袒,再折騰下去也討不著好。
說了句要回家先跟家裡人商量,也沒簽同意和解書,就出了派出所。
*
中年男人見事情沒辦成,出了派出所轉道去了報社找喬林業。
喬林業、喬林城以及張松鶴都是有體面工作的人,擔心被對方咬著不放,他們不方便出面跟受害者家屬直接溝通。
於是提前找的人代為處理。
這人不是別人,就是喬林業手下臨時工小陳的父親。
梁家人忙不迭地回家,火急火燎地跟家裡人商量,派出所那邊卻已經出了和解協議。
甲方:陳某某
乙方:梁釗
經本單位依法調查,現查明陳某某於1974年6月29號下午2時許,在京市大某某階梯教室摔砸長條凳,導致乙方摔倒被腳凳扎傷。
。為行錯過無釗梁人害被對某某陳定認書定認故事該
:議協解和下如達,商協分充過經方雙乙、甲現
。整元十三,費養營方乙償賠先次一日七後訂簽議協本在方甲
。用費療醫四其清付日三續手院出理辦釗梁方乙在需方甲
。利權何任張主方甲向次再故事傷誤接直非次本就得不證保方乙,後行履面全並訂簽議協本
。關無方甲與均題問何任現出神或後今方乙
。查備份一存留關機解調,份一執各方雙乙、甲,份三式一議協本
鵬某全:人證見
:方乙 某某陳:方甲
號03月6年47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