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強聽了奮力掙扎,嘴裡嗚咽著:“我沒搶,我沒搶。”話說的也不清,都凍瓢了。
而警察沒有搭理他,看著地上的錢問道:“搶了多少?”
“2萬外加兩根金條。”
另外兩個警員將吳強從地上撈了起來,那人又問:“金條在哪?”
“在他兜裡呢,不信你就搜。”
那兩個警員隨手伸進了吳強軍大衣的兜裡,掏出了兩根金條。
吳強慌了,大聲的喊著:“這是我的,這是我自己的。”
旁邊的村民一聽,嗤笑道:“你的,就你窮那樣,還能有金條。一個上廁所都不用脫褲衩的主,上哪來金條?”
旁邊的另一個村民捅了他一下,問道:“啥意思?窮和上廁所不用脫褲衩有什麼關係?”
“這都不懂?窮的褲衩全是窟窿,上廁所還用脫嗎?”
那人聽了哈哈大笑。
警察一看,證據確鑿,將金條和錢收了起來。對葉知秋說道:“走吧,你也跟我們去所裡一趟,需要做個筆錄。”
“行啊,沒問題。”
“還有其他見證人嗎?”
“有,我就是,我看見他拿刀搶錢了,他也看見了。”郭志超又指了一下旁邊的鄰居。
“那好,都跟我們去一趟吧。”
警員開來的車不大,於是葉知秋說道:“二位同志,你們先走,我開車,隨後就到。”
幾個警員把吳強押上車,葉知秋領著二人去幹媽家取車,隨他們直奔鎮裡?
到了派出所,他們先將吳強押到審訊室,又把葉知秋叫到了另一間屋,開始為他做筆錄。
“你叫什麼名字?”
“葉知秋,男,25歲,本鎮人士。”
“葉知秋,我倒聽說過你。說說具體的經過。”
“我今天剛回村,在乾媽家吃過飯後,想回家看看,剛走到家門口,就看他從衚衕裡竄了出來,我和他的事,你們可能聽說過,這個人與我有仇,他上一次進去,就是我舉報的,他剛出來,可能是想找我尋仇,拿個刀跟我比劃,他說我今天必須給他拿塊錢,不然要給我開個膛。”
“那金條怎麼回事?”
“他看我拿出塊錢,挺簡單,覺得不夠口,還和我要,我兜裡沒有再多的錢了,只剩這兩根金條了,於是也給他了。”
“那你出門為什麼帶著這些錢?”
“同志,你也知道,我掙了些錢,這過年了,誰家裡不得備點,而且你也可以打聽打聽,村裡人都知道,我每年光給乾媽的錢,都得一萬兩萬的,因為小的時候,人家養過我,所以這些錢就是我準備過年拿給她的,沒想到被吳強盯上了。”
“再說說你們的具體打鬥過程。”
。人證見有也正反,行就說實照,事的來後於至,說麼怎就說麼怎想他,事的間之強吳和他正反,遍一了講的繪聲繪又秋知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