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周玉婷母子過安安穩穩的日子,王明遠暫時不打算把這件事告訴張秀芳。
王明遠回到家,沈潔已經把飯菜端上了桌。
自從他答應沈潔下半年跟她領證,沈潔就越來越宜家,越來越像個老婆。
她管著全家人的吃喝拉撒,另外還負責著孩子的教育,除了對外還是宣稱她是小保姆外,她的工作跟老婆不差分毫。
有時候,王明遠也覺得挺對不到她的,要不是他收買她讓她生孩子,當初她回了老家,現在應該也嫁了人過上了安定的小日子。
說到底,這兩個女人他哪一個也對不起,哪一個都辜負了。
他決定了,如果後半年還是風平浪靜的話,他就跟沈潔領證結婚,周玉婷在他的生活裡,已經永遠成為了歷史。
吃晚飯的時候,張秀芳突然對王明遠說:“今天我在醫院裡好像看到周玉婷的嫂子了,你說,周玉婷她是不是回來了?”
王明遠拿筷子的手抖了一下,淡淡地說:“你認錯人了吧?”
“不可能認錯的,我還不至於老眼昏花到那個地步。”
王明遠又夾了一筷子菜:“她回來不回來跟我們有什麼關係,反正孩子已經要回來了。”
張秀芳撇撇嘴:“我才懶得管她回來不回來,我是怕她來要孩子。”
沈潔立馬變了臉色:“她憑什麼來要孩子,孩子又不是她生的!”
王明遠把筷子拍在了桌子上,陰沉著臉說道:“還讓不讓人吃飯了?把你們的心放在肚子裡吧,她是不可能來要孩子的。”
第二天,王明遠去了銀行,把上次周玉婷退回來的10萬塊錢取了出來,裝進一個黑色的手提包裡,直接去了梁春的幼兒園。
到了梁春的辦公室,王明遠把錢放在梁春的桌子上,懇求道:“梁春,求求你,務必讓玉婷把這錢收下,這錢不是給她的,是我作為一個父親給孩子的撫養費。當然,如果以後我有能力,還會繼續給,可是現在,我只能給這麼多了。”
梁春答應了他:“好吧,我先替你收著,不過,玉婷姐收不收我就不敢保證了,她要是不收的話,我退給你。”
王明遠離開後,梁春把錢裝進她的包裡,直接去了醫院。
她猜周玉婷不會要這錢,這次她一定要勸她收下,幹嘛要跟錢過不去。
果然不出她所料,周玉婷一聽說是王明遠送來的錢,連想都沒想就拒絕了。
梁春氣得咬牙:“我的姐姐啊,你現在都快50歲了,怎麼還像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小姑娘,這錢是他當父親的應盡的義務,你幹嘛不收!你是沒吃過沒錢的苦,不知道錢的重要性,你想想,要不是你離婚的時候分了些錢,你拿什麼養孩子!”
周玉婷有些氣短:“我,我就是不想再跟他有任何瓜葛……”
“可是你再想想,這錢你要是不要,他可都給沈潔花了。”
周玉婷愣了一下,沒有再說話,算是默認了。
是啊,為啥要跟錢過不去呢,10萬塊能買好多東西呢。
梁春笑了:“這就對了嘛,要是馮建林能有這麼大方,我肯定不會拒絕。”
又過了兩天,梁春開車來接周玉婷出院。
把周玉婷送回後,她開車剛回到家,就接到了楊月娥打來的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