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擺攤開始,我在古代賣名着》第643章 推行“借閱卡”(1)

作者:鍾墜雪·29天前

先是書不見了。

起初她沒在意,以為是誰看了沒放回原處。

可後來丫丫帶著人清點,發現少的不只一本。

有《三國演義》的下冊,有《儒林外史》的某一冊,還有幾本極難得的民間抄本,連宋知有從雲朔州換來的那半卷醫書也不翼而飛。

再一查,不止書少了,有幾本還在,卻髒得不成樣子。

一本《花木蘭》上沾了菜湯,半冊《楊門女將》被撕掉了幾頁,拿去包了烤紅薯。

宋知有心疼得不行,又不能發作。

那些書不是被有心人偷的,多是些來館裡消磨時間的人。

他們不懂什麼借閱規矩,讀得高興了,便隨手帶走。

看完也不還,傳給這個,借給那個,傳到後來,自己都忘了。

還有些娃娃不識字,只把書頁當花紙,疊了船、折了鳥。

丫丫看得牙癢,說要在門口立塊牌子,寫上“偷書者與賊同罪”。

但宋知有沒答應。

她知道,堵不如疏。

與其天天提心吊膽地防著,不如定個清清楚楚的制度。

她決定推行“借閱卡”。

這法子她早就在心裡盤算過。

前世她見過許多圖書館,每張借閱卡都像一根細細的線,把書和人連在一起。

來大晏之後,她一直沒機會用。

如今這圖書館既已落地,正是時候。

於是她讓唐新柔先擬了個章程:凡欲借書者,須到館裡登記姓名、住址,領一張借閱卡。

憑卡借書,每人每次最多借兩本,限十五日還回。

到期可續借一次,但須到館登記。

若書有汙損,須照價賠償,若丟失,另罰抄書。

那張借閱卡,用厚紙裁成小片,上書編號、姓名,再蓋一枚知行書肆的小印。

宋知有又讓段師傅刻了一塊“借閱規則”的木牌,掛在館內正牆上,白紙黑字,寫得明明白白。

這制度一推出來,頭幾日,館裡便炸開了鍋。

有人說:“還要登記姓名?我不過進來翻兩頁,也要記下名字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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