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就這樣,世人都認為青玉案是趙家所為,而非那羅家。
茶樓裡的說書人換了新段子,街頭巷尾的議論聲也漸漸散了,像一陣風吹過水麵,漣漪蕩了幾圈,又恢復了平靜。沒有人再提起吳玉,沒有人再提起那束被踩爛的山茶花,也沒有人再提起那四個一夜之間改了供詞的攤販。
時間像一張被反覆揉搓的紙,把那些褶皺壓平了,抹勻了,讓人看不出它曾經皺過。趙家的名聲就此蒙上了一層洗不掉的灰。那樁案子被記在趙家名下,像一塊烙鐵,燙在趙家的脊樑骨上,燙成了疤,再也褪不掉了。
僅用了幾年,孫正清便憑著非凡的辦案能力爬上了她師傅原在的位置上。她接手的第一樁大案,是鄰縣的一樁命案,三天之內就破了,兇手畫押認罪,卷宗乾淨利落。第二樁是一樁積壓了五年的懸案,她翻出舊卷宗,重審證物,第四天就找到了破綻,把真兇從一群替罪羊裡拎了出來。第三樁、第四樁、第五樁,一樁比一樁利落,一樁比一樁漂亮。大理寺上下開始傳她是個天生吃這碗飯的人。
世人稱孫三狸,只道她不審忠奸,只審善惡。然此言差矣,孫正清實則是個實打實的守舊派——她守的不是皇家,不是世家,而是一個已經快被人忘乾淨的東西:法。
若說這鐵打的世家、流水般的皇家,南詔境內自然得說那孫家,是個認死理的,竟然以法理為家風。
這孫家,世代為吏,不屑攀附,不媚權貴,歷代子孫入大理寺者不計其數。
別的世家講的是聯姻、門生、家聲,孫家講的是律法森嚴,不容撼動八個字。
故此,孫家在南詔朝堂上一直是個古怪的存在,誰都敬著三分,卻誰也不肯親近。
孫正清便是這孫家的女兒。
可她是切切實實又是被自己家排外的人。她那時因為青玉一案,雖為了孫家按耐住了孫正清,但她自己沒有按耐住孫三狸。
曾也做出了出格行為,此案之後,孫家族長曾在祠堂裡當著一眾長老的面,呵斥了自己一頓,險些被逐出孫家。那日她站在祠堂裡,看著那些祖先牌位,看著那些她從小便敬著的長輩,忽然覺得那些牌位和那些臉一樣,都陌生得很。她沒有爭辯,只是轉身走了出去。她走的時候,門外的風灌進來,把她衣襬吹起來一角。她後來再也沒有回過那間祠堂。
她尚在學堂時,便常常覺得法理太過簡單,又覺得皇家太過懦弱——這就顯得她更加的格格不入。同窗們都在背律法條文時,她已經把條文翻來覆去地拆開了看,越看越覺得那些字裡行間全是漏洞。
她曾在一篇論法理的課業中寫道:律法若不能護民,則不如無;官若不能執法,則不如乞。那篇課業被先生批了一個字——。她看著那個字,沒有爭辯,只是把紙疊好,收進了箱底。可在她心裡那個字從未真正落下過,只是暫時擱在了箱底,像一把等著出鞘的刀,擱在看不見的地方,但刀鋒始終朝上。
以至於青玉案後,南詔民間就多出來個無常判官。傳聞中,只要你願意相信這人,只需要在宵禁後的第三個時辰去河邊放個蓮花燈,最多三日,只要你是苦主,官府辦不了的事,無常判官可以。三日後,若在第三夜的亥時苦主聽到三聲貓叫,便大仇得報。
起初沒有人信,以為又是哪個醉漢編的胡話。
可後來,陸陸續續有人開始放了蓮花燈。一盞、兩盞、三盞——河面上的燈越來越多,像是一顆顆不甘閉上的眼睛,在夜風中忽明忽滅。放燈的苦主有些回頭是岸無門無路的小民,也有世家邊緣無聲無息的旁支。
有的只是為了一畝被強佔的田地,有的是為了一條不明不白的人命,有的連仇家的名字都不敢寫在紙上,只敢寫在燈芯的背面,等河水把它們帶走。而三日後,那些放燈的人——有的聽到了貓叫,有的沒有。可那些聽到的人,他們的仇家都在三日之內出了事。也不是死,是。有的被揭了舊賬,有的被參了本子,有的被人半夜堵在巷子裡打斷了腿。刀刀不致命,卻刀刀都避開了律法上落刀的地方。沒有人知道無常判官是誰,只知道她下手極準,從不傷及無辜,從不留活口,也從不多拿一釐銀錢。
有人說她是個滿頭白髮的老嫗,有人說她是無臉無名的鬼差,還有人私下裡賭咒發誓說是神仙下凡,風過處,連貓都要幫忙。可誰也不曾真正見過她,唯一認得她的,是孫正清面前銅鏡裡的自己。
家中,孫正清的房門被叩響。那聲音只響了兩下便停了。
正清。門外的聲音是孫正清的父親。
阿耶。她應了一聲,卻沒有起身去開門。她依舊坐在案前,手裡還攥著那張沒有寫完的紙,紙面上只落了一個字,墨跡已經幹了,洇成一個小小的黑點。
怎麼這麼晚還沒有歇息?門外的聲音沒有推門進來,只是在門板外面停著,像是站在一個不遠不近的地方,剛好能說話,又恰好不會越過那道門檻。
阿耶也是,要注意歇息。她沒有答那句話,只是把話頭輕輕撥了回去。
風從廊下穿過來,把門縫裡的燈火吹得晃了晃。
孫正清聽見父親在門外輕輕吸了一口氣,又緩緩吐出來:清兒,你可知我們孫家為何不肯結交權貴?
孫正清的手指停在了紙面上。
她放下筆,坐直了身子:孩兒記得先祖曾說過——律法若與利益掛鉤,那不再是咱們認為的是非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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