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洪武遺詔開始北美建國》第14章 聖君治世(1)

作者:愛吃辣條的老鵝·8個月前

這封信自然是朱高燧親筆所寫。

大致內容是說“平江衛將領私設賭坊的事朕已經知道了,不日會有巡按御史下去,涉案軍民一律會被直接押解進京受審,你既然替朕巡幸中江平原,一定要與當地官員好好配合,做好軍民的安撫工作,儘量趁著天黑的時候把涉案軍民帶走,這樣才不會引起當地軍民的恐慌。另外,務必傳達朕的治國理念,要讓安置地的百姓們休養生息,地方官府不要瞎折騰百姓,必要的路橋水渠務必一次修好,不可反覆折騰。”

“聖君治世!”

程之達腦海中忽然冒出了一個讓他振奮不已的念頭。

他越想越覺得朱高燧治國風格,與儒家傳統觀念裡的聖君如出一轍。

“聖君治世”是一個源自華夏古代政治哲學與歷史評價的概念,它由兩個核心部分組成,即“聖君”和“治世”。

簡單來說,它指的是由具備極高道德與智慧的君主透過正確的治理手段,所開創和維持的國家強盛、百姓安居樂業的理想社會狀態。

在儒家傳統中,聖君不僅是權力的擁有者,更是道德的化身。

他們必須具備“內聖外王”的品質,即內在有修養極高如仁德、智慧、勤政、廉潔的品德,外在能將這種德行轉化為治理國家的功業。

比如《管子》中認為聖君“任法而不任智,任公而不任私”,老子則推崇聖君“處無為之事”,讓百姓感覺不到統治者的刻意干預,卻能自然安居。

聖君治世強調“為政以德”和“無為而治”。

這並不是什麼都不做,而是指君主不妄為、不折騰,順應天道與民心。

朱高燧說過“亂世用重典的話”,甚至還說過“這是效法太祖皇帝”,但在他實際治國過程中,往往更強調依靠道德教化和禮樂制度來引導鄉村市井的社會風氣,而不是單純依賴嚴刑峻法。

他對待違法的華夏軍民,基本上都是從輕發落,只是對窮兇極惡者或土著才會“重拳出擊”。

朱高燧勤政愛民,選賢舉能,君臣之間相知相助,目前聖明的官吏考核嚴格,官場上的腐敗極少,畢竟官員們靠俸祿過的就很體面,而聖明的民間商人根本不成氣候,有實力的商人全是聖明的官商。

與此同時,朱高燧採取“與民休息”的政策,輕徭薄賦,鼓勵農業生產。

放眼目前的聖明全國,來到聖洲超過一年的百姓,每戶手中都有存糧,而且官府庫府充盈。

由於聖明不存在土地矛盾,同村寨內的偷盜現象幾乎絕跡,刑罰往往被閒置,百姓們對聖明朝廷心悅誠服,社會風俗淳樸。

換言之,這時的聖明,在行政體系成熟的地方,早就已經現出了孟子所說的“昇平世”景象!

孟子眼中的“昇平世”,即小康社會,核心是百姓擁有“恆產”並接受“恆教”。

具體而言,每戶擁有“五畝之宅”和“百畝之田”,宅院種桑養畜,田地勤耕不輟,確保五十歲能穿絲綢,七十歲能吃上肉,全家不飢不寒。

在此物質基礎上,國家推行“庠序之教”,向百姓反覆申明孝悌之義,使社會形成尊老愛幼、和睦有序的道德風尚。

最終,整個社會達到老者衣帛食肉、黎民安居樂業的富足與和諧狀態。

程之達眼中的聖明直隸三府治下的百姓,就是這樣一個“昇平世”的生活狀態。

雖然直隸三府治下的百姓每戶只有三十畝到五十畝不等的地,但加上數畝菜地,以及農閒時朝廷僱人修路、修水渠、修城等都給工錢,所以百姓們的日子過的都很好,家家都蓋上了灰磚瓦房。

那裡的孩子們也都有蒙學堂讀書,年紀稍微大一點的孩子也可以考入縣中學堂繼續讀書,成績優秀者甚至會考入位於京師的工科書院,畢業就是舉人身份。

“程卿,害蟲註定會被消滅。”

朱瞻堂從程之達手中接過密信,將信重新放回袖袋,然後點到為止地說道:“北江省的百姓,孤就交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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