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喃喃重複,手指在案几上輕敲。片刻,他抬起頭,目光堅定,聲音洪亮:“此代價,值矣!
傳本官令:自即日起,沿海各船廠、官私營造,凡為新造或大修之水師戰船,無論大小,凡兩百料以上者,必須採用水密隔艙之法!此為鐵律,不得違拗!”
命令既出,張俊立刻組織人手,制定詳細的技術規範。
他要求制置使司的工曹官員,會同經驗最豐富的幾位老船匠,將“水密隔艙”的具體要求,寫成條文,繪製圖樣:
“一、凡兩百料以上戰船,依船體大小,至少分隔為五至十二個獨立水密隔艙。
隔艙板需用厚實杉木或樟木,以榫卯加固,與船體龍骨、肋骨緊密結合。
二、各隔艙板之間,及隔艙板與船體接縫處,須以優質桐油、石灰、麻絲反覆搗制之填料,多層捻縫,務求密不透水。
捻縫完畢,需以水灌艙測試,一日夜不漏,方為合格。
三、各水密隔艙之間,於隔艙板近甲板處,設水密門一道。
此門需厚重結實,邊緣裹以浸油牛皮,設牢固門閂。
正常情況下開啟,便於人員、物資通行。
遇險時,可迅速關閉鎖死,隔絕進水。
四、艙底設‘水眼’,但需有止回閥或可靠塞堵裝置。
平時可排出艙底積水,戰時或破損時可緊急封閉。
五、大修舊艦,亦需儘可能改造,加設水密隔艙。
確有困難者,需呈報制置使司特批,並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規範頒佈,張俊又令在明州、泉州、廣州三地,各設“模範船廠”一處,集中優秀工匠,嚴格按照新規範,建造數艘樣板艦船。
建好後,當眾進行破壞性試驗:在船體不同位置鑿開孔洞,觀察進水情況與封閉隔艙後的效果。
試驗結果令人鼓舞:嚴格按照新法建造的船隻,即使有一兩個艙室嚴重進水,只要及時封閉水密門,船隻仍能保持大部分浮力,大大增加了搶救和駛回港口的機會。
榜樣的力量與嚴令的督促下,水密隔艙技術開始在三大水師基地及主要造船地迅速推廣。
新建的戰船,從龍骨鋪設開始,就考慮隔艙佈局。
舊艦大修時,只要結構允許,也儘可能進行改造。
雖然增加了成本與工期,但無論是督造官員、造船工匠,還是未來將乘坐這些戰船出航的水師官兵,都逐漸認識到這項技術的價值——這是實實在在的保命之術,是戰艦的“第二條生命”。
當一艘艘擁有水密隔艙的新艦下水,當水師士卒在操練中反覆演練“損管堵漏”、“封閉隔艙”的步驟時,一種新的信心在悄然滋長。
張俊站在明州船塢的棧橋上,看著又一艘擁有八個水密隔艙的新式海鶻船緩緩滑入水中,激起一片浪花。
他知道,這增加的木料與工時,換來的將是未來海戰中難以計數的生命、戰艦以及可能扭轉的戰機。
這看似微小的技術強制應用,正在從結構上,默默提升著帝國未來那“八百艘戰船”的生存核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