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宋:朕,趙構,不做昏君!》第498章 封賞功臣,犒勞三軍(1)

作者:青簡聽雨·7個月前

獻俘大典的榮耀與喧囂漸次平息,但朝廷的封賞卻如同春雷後的甘霖,細緻而全面地灑向了每一位有功之臣與浴血奮戰的將士。

太上皇趙構與太子趙瑋深諳“賞不逾時,罰不後事”的道理,更明白如此大勝之後,及時、公平、豐厚的封賞,是凝聚人心、激勵士氣、鞏固勝利成果的關鍵。

一道道封賞詔書從大內發出,攜帶著帝國的慷慨與期望,飛向各地軍營、衙署。

封賞之事,關係重大,牽涉多方利益。趙構親自坐鎮德壽宮,太子趙瑋會同樞密院、中書門下(政事堂)、三司(戶部、度支、鹽鐵) 主要官員,並聽取岳飛、韓世忠、吳玠、張俊等大將(透過驛傳奏報或留京代表)的意見,仔細核實戰報,評議功過,擬定封賞方案。原則是:功大者重賞,不吝爵祿;功小者薄賞,不使向隅;有過者罰,賞罰分明。

既要酬答血戰之功,也要平衡各方勢力,更要著眼於未來戰事。

封賞主要分為幾個層面:爵位晉升、官職升遷、金銀財帛賞賜、田宅莊園賜予、以及榮譽性賞賚(賜丹書鐵券、圖形凌煙閣等)。

對於吳玠、岳飛、韓世忠、張俊這四位功勳最為卓著的主帥,朝廷的封賞尤為厚重,幾乎都達到了人臣的頂峰——封侯(宋代異姓封爵,王、公極少,侯已是極高爵位,且有實封食邑)。

1. 岳飛:晉爵鄂國公(由原鄂國公或侯爵晉升,宋代國公已是極高的爵位,常授予立有大功的宰相或頂級武將),加食邑五千戶,實封二千戶。

官職上,由少保、樞密副使、湖北東西路宣撫使,晉為太保、樞密使、兼領荊湖北路、京西南路宣撫使,全面負責荊襄戰區軍政,權力更重。

另賜玉帶、金魚袋、御馬、寶劍,其母、妻皆受封誥,蔭其子岳雲、嶽雷等官職。

2. 韓世忠:晉爵蘄春郡王(或追封更高,但考慮到歷史,此處可封郡王以示殊榮,宋代異姓封王極少,此處為凸顯功績可特封),加食邑四千戶,實封一千五百戶。

官職由少師、樞密副使、淮東宣撫使,晉為太傅、知樞密院事、兼領淮南東路、淮南西路宣撫使,總攬兩淮防務。

賜甲第(豪宅)於臨安,丹書鐵券,圖形凌煙閣。

3. 吳玠:晉爵涪王(追封或特封郡王,因其鎮守川陝功勞卓著,且已去世?此處按劇情吳玠仍在世,可封郡王),加食邑四千戶,實封一千五百戶。

官職由少傅、四川宣撫使、利州路制置使,晉為太尉、四川宣撫處置使、兼知成都府,全權負責川陝軍政,開府儀同三司。

賜金貂裘、御馬、珍寶無數,允其劍履上殿,入朝不趨(極高的禮遇)。

4. 張俊:晉爵循王(封郡王,因其水師之功特殊),加食邑四千戶,實封一千五百戶。

官職本已為樞密副使、沿海制置大使,此次加開府儀同三司、兼領福建、兩浙、廣南東路沿海制置大使,總攬帝國海防及水師建設,權力覆蓋東南沿海。

賜海外珍玩、鉅艦模型、特許其於泉州、明州等地營造府邸,以彰其開拓海疆之功。

除了這四位主帥,其他立功將領也各有封賞:如岳飛部將牛皋、張憲、王貴、徐慶、董先等,韓世忠部將解元、成閔、劉寶等,吳玠部將楊政、吳璘、王喜等,張俊麾下王權、嶽超、蘇利涉等水師將領,皆晉爵、升官、加俸、賜金帛,或授節度使、承宣使、觀察使等高階武職,或實授重要軍州長官。

陣亡將領,皆追贈高官、厚加撫卹、錄用於孫。

對於廣大中下級軍官和普通士卒,朝廷的賞賜以金銀、絹帛、錢鈔為主,務求實惠,迅速到位。

論功行賞:根據各軍上報的戰功記錄(首級、繳獲、先登、陷陣等),兵部、樞密院迅速稽核,確定賞格。普通士卒,斬敵一級,賞錢五十貫,絹十匹;軍官按級遞增。

有特殊功績者(斬將奪旗、先登城池、救護主將等),另予重賞,或直接提拔官職。

普遍犒賞:除按功行賞外,所有參與三路戰役的將士,不論功績大小,皆可獲得一份“恩賞”:士卒每人賞錢二十貫,絹五匹;軍官按級別加倍。

戍邊及未直接參戰但提供支援的部隊,也有相應犒賞。

實物賞賜:除了錢帛,還賞賜酒肉、布匹、新衣、茶葉等實物,由後勤部門直接運抵各軍營,讓將士們能夠實實在在地改善生活,與家人分享勝利喜悅。

免除賦役:對有軍功計程車卒家庭,減免其家賦稅、徭役若干年,這是比錢財更能惠及長遠的賞賜。

。營軍各線前達送度速的快最以,道和傳驛過,資勞犒和書詔賞封

。呼歡的天震出發中營軍,時門營駛輛車的米糧酒、帛絹銀金滿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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