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刑事案件反而最少,最多的就是盜竊票證票據,和投機倒把這類案件最多。
當然了,夠得上是刑事犯罪,那投機倒把的金額肯定不會特別低。
因為500元以下的不屬於刑事案件,500元以上的才屬於刑事案件,才會移交到他們刑偵股。
可偏偏這麼多刑事犯罪案件當中,就屬投機倒把最多了。
足見這個時代,為了掙錢鋌而走險的人,實在是太多了。
為什麼說這是屬於生存性犯罪案件?
因為投機倒把的案件,實際上許多人都是無業,家庭成分不好的人員居多。
這些人為了生存鋌而走險幹起了投機倒把的事情,所以才會說投機倒把屬於生存性犯罪。
和何峰聊了一根菸,李福生就把車鑰匙給了他,然後就慢慢走路回家,本來他就不需要等到下班時間才走人。
回到了家裡後,在院子裡擇菜的李慧蘭驚訝問道:“大侄子,你這是咋回事?怎麼你的垮子沒有開回來呀?”
“甭提了,明兒我正常上班,垮子借給我的同事,方便他們跑農場那邊幹農活。”
“哎呦,大侄子你可真夠大方的,要換成我可捨不得把摩托車借給人。”
李福生倒不覺得小姑這想法有啥不對,就算是在後世也有一個說法,借錢可以,借車免談!
借錢不還,只是損失了錢而已!
當借車要是出了問題,作為車主的自己,揹負的責任可就大了!
多少人把車子借給別人開,結果開出問題以後,全部都要自己揹負起來!
所以錢多點少點借給別人,就算被賴賬了也無所謂,只是損失點錢看清一個人。但是車子的話,千萬千萬不能借給別人,否則真的會害死自己!
當然,在這個時代還沒有這麼多事情。所以李福生敢把車借給何峰,畢竟他這種部隊出來的人,很多都是老司機。
說起來有一個事情很冷門,可能很少有人知道。
那就是抗美援朝之前,我們國內部隊的戰士,其實沒有幾個人會開摩托車的!
但是因為抗美援朝的時候,美國佬被我們繳獲的摩托車可不少!
單個美軍步兵師就擁有78輛摩托車,整個抗美援朝時期,咱們繳獲的汽車加摩托車加起來有5000輛!
這個數字放在現代可能是很不顯眼,但放在當時是很大的一個繳獲。
當時空守著摩托車、汽車,卻無法駕駛這些東西,因為咱們根本沒有那個技能,本來國內就沒有摩托車這種東西。
後來調了駕駛員到前線,戰士們是一邊打仗一邊學開車,然後就出現許多人掌握了駕駛技術。
而這一批人,抗美援朝結束以後,就成為了咱們部隊的摩托車教官!
沒有槍,沒有炮,敵人給我們造!
這句話不是口號,而是當年志願軍在戰場上,從美軍身上獲得大量繳獲的真實寫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