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界:我靠光合作用無敵了》第306章 凡人的路(1)

作者:不愛吃拌苦瓜的秦命渾·9個月前

魏嵐看著她:“你說話了?”

“嗯。”萊克茜扯了扯嘴角,“我當時大概也是憋久了,或者潛意識裡還是沒完全適應‘凡人’該有的謹言慎行。

“我往前擠了擠,在人群裡提高聲音說:‘你們爭這個根本沒意義。律法之神的‘意志’從來就不在那些死條文裡,也不在某個審判官的腦子裡。祂要是真的還存在,第一個要審判的就是你們這種把律法當工具互相攻訐的人。’”

酒館裡安靜了一瞬。

“說完我就後悔了。”萊克茜嘆了口氣,“可是晚了。那個審判官——是個眼神很銳利的老頭——立刻盯上了我。他讓我站出來,問我叫什麼,從哪裡來,憑什麼說這種話。

“我硬著頭皮回答,說我是孤兒院的孩子,平時喜歡看法律書。他追問我看過哪些,對剛才雙方引用的條款有什麼見解。

“我……我又沒管住嘴,把那雙方論點裡的謬誤一一指了出來,還順帶提了幾條他們都沒注意到的、相關但冷門的帝國法令。

“當時廣場上安靜得嚇人。”萊克茜說,“審判官盯著我看了很久,然後問:‘你這些知識,是跟誰學的?’我說自學的。他不信。孤兒院的院長被叫來,也說不清楚。

“最後審判官讓人把我帶回了神殿分殿,說要‘詳細詢問’。”

她喝了口水,語氣重新變得平淡:“詢問就是審訊。他們懷疑我是某些‘異端學說’培養出來的探子,或者偷學了神殿的密藏典籍。

“我那些超凡能力在他們眼裡也成了疑點——一個孤兒院的孩子,憑什麼能有這種程度的神術天賦?”

“我被關了兩天,反覆盤問。我咬死說是自己領悟的,他們當然不信。後來不知道他們內部怎麼商議的,決定把我‘送走’——不是處罰,而是覺得我留在這裡是個麻煩。

“他們給了我一個‘不敬律法之神、散佈疑似異端言論’的模糊罪名,安排人把我送出了灰巖城,一路往南,最後扔到了靠近邊境的一個小村子裡。”

萊克茜聳聳肩:“這就是我被‘驅逐’的真相。沒那麼戲劇性,就是多說了一句話,被人當成不安定因素清理了。”

魏嵐沉默片刻,問:“那些信仰……既然你已經離開了,人類帝國對‘律法之神’的信仰,會不會催生出新的神明?”

萊克茜搖頭,語氣肯定:“不會。”

“為什麼?”

“因為那根本就不是真正的‘信仰’了。”她放下杯子,雙手交疊放在桌上,“在我……在律法之神還存在的那段漫長歲月裡,信仰就已經變質了。部落時代,人們相信‘借東西要還’是天經地義的規則,背後有一位維護這規則的神明。那是樸素的、直接的信仰。

“但後來,律法成了統治工具。人們‘遵守’律法,是因為害怕懲罰,或者想從中獲利。他們向‘律法之神’祈禱,內容往往是‘請讓我鑽空子不被發現’、‘請讓我的對手倒黴’。這種祈禱裡沒有敬畏,只有功利。

“到了現在的人類帝國,”萊克茜扯了扯嘴角,“所有人都知道,裁決神殿聽皇帝的,‘神諭’就是聖旨。所謂對律法之神的‘信仰’,早就成了一種……風俗習慣。

“就像過年要貼春聯、吃飯前要洗手一樣,是例行公事,是表面功夫。沒有人真的相信有一位神明在冥冥中盯著每一條法律是否被執行。他們只相信帝國的法庭、監獄和軍隊。”

坦白說,魏嵐聽到萊克西嘴裡蹦出來“過年貼春聯”的時候整個人腦子都宕機了一瞬間,然後他才反應過來——這應該是周璃昀神奇的翻譯外掛又發力了。

萊克西看向魏嵐:“沒有真正的、發自內心的信仰,就凝聚不出新的‘模子’。那些稀薄的、功利的、流於表面的念頭,就像散沙,堆不起一座神像。所以,不會有新的律法之神誕生——至少,只要帝國還是現在這樣,就不會。”

酒館裡安靜了片刻。

窗外,林冠城傍晚的光線已經完全沉了下去,夜色開始瀰漫。

掛在牆上的熒光蘑菇燈自動調亮了些,在木質桌面上投下溫暖柔和的光暈。那隻自動藤蔓掃帚不知何時已經滑到了角落,安靜地待著。

魏嵐拿起水壺,給自己也倒了一杯那種清冽的液體。他慢慢喝著,翡翠眼眸在燈光下顯得格外平靜。

萊克茜剛才那番話,資訊量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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