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1637》第3章 朝會(2)

作者:後人發·9個月前

兵部尚書楊嗣昌首先提出“攘外必先安內”的戰略方針(意思就是與建奴議和,先消滅內部流寇)。這其實在整體看來是比較務實的一步棋,後金已成尾大不掉之勢,且遼東之地實際上已經被後金佔領,是戰是和已經不是明庭說的算了,而內部的流寇土匪等農民起義軍相比之下簡直就是個軟柿子,想怎麼捏就怎麼捏,故而這個戰略方針也得到了歷史上崇禎帝的青睞。

但這個方針卻遭到了以黃道周(東林黨)為首的言官攻擊,說什麼華夷之辨等等。

眼看著雙方劍拔弩張,崇禎此時挺身而出,為楊嗣昌解圍道:“罷了罷了,文弱之言,朕亦曾深思,其所言不無道理。攘外必先安內,若連內部都無法治理妥當,又何談攘外?至於華夷之辨,還是先放下吧,國家已至如此境地,凡事皆要以國家為重。”

崇禎之所以幫楊嗣昌解圍也是有原因的,他昨晚看奏摺時就看到了楊嗣昌,研究了一些他的生平,崇禎立馬發現這個楊嗣昌完完全全就是個“帝黨”啊,每一次升官都是崇禎主動給他升的,所以自然而然就把他當作了心腹。

但顯然黃道周卻不是那麼好打發的,便接著諫言道:“陛下,祖宗之法不可變啊!我大明只有開疆擴土,牧馬千山,何曾與蠻夷議和,陛下如今要棄祖宗之法,聖人之言於不顧,大明江山才是真的危矣啊”

崇禎明顯沒想到這老頭這麼勇,可一聽說辭就是“君子聖人,祖宗之法”,以為黃道周也只是一介腐孺,便不假思索的回懟道:“朕意已決,勿再多言。”

不過崇禎顯然小看了黃道周的勇毅,只見黃道周被氣得渾身顫抖,顫顫巍巍的道:“陛下不顧祖宗之法,難道也不顧大明兩京一十三省的幾千萬子民嗎?國庫已然空虛,陛下一意孤行,執意聽信楊嗣昌所言追派‘剿餉’,此舉豈不是逼民造反嗎?只要我黃道周在朝一日,就決不容許此等禍國殃民之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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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崇禎帝勤政,《思陵勤政記》記載其曾感慨表示,“與諸位共同裁決政事,除了按例應免日期外,每日視朝不輟”。且他規定,除盛暑嚴寒時日,堅持每天到文華殿處理公務,當面處理章奏等。

2,《明太祖實錄》卷七十,洪武四年十二月壬辰條的記載:

“定官民揖拜禮。凡官員奏事,行跪禮如常儀,其揖禮,凡下見上,躬身舉手,齊眼為敬;上官隨坐隨立,無答;其次下官舉手齊口,上官舉手齊心答之;其下官舉手齊胸,上官舉手齊口答之。”

這段文字清晰地規定了兩種禮:

跪禮 (跪拜禮):用於奏事時,遵循常規儀制(“如常儀”)。

揖禮 (作揖):用於見面或告別時,根據上下級關係,有非常細緻的手位高低規定。

官員在向皇帝或上官奏事時,行的是一套組合禮儀,而非單一動作:

第一步:覲見之初,行“揖禮”

官員進入殿內,首先向上級(或皇帝)行“揖禮”。下級見上級,需 “躬身舉手,齊眼為敬” 。這是一個非常恭敬的作揖姿勢,彎腰,雙手拱起,手指尖與眼睛平齊。

第二步:正式奏事,行“跪禮”

作揖完畢後,當官員開始陳奏事務時,需要 “行跪禮如常儀” 。這裡的“常儀”就是指《大明會典》等典籍中記載的 “跪下 -> 叩首 -> 起立” 這一套完整的跪拜流程。

第三步:奏事完畢,再行“揖禮”告退

公務奏對結束後,官員不會直接轉身走掉。他會再次行一個“揖禮”(同樣是“躬身舉手,齊眼”),然後恭敬地退出。

網上說明朝不用跪是謠言,如果有不同意的,請把相關歷史典籍記載截圖拿出來,我查到的《明太祖實錄》裡說要跪,截圖我放這段的段評裡了,不信的自己看。

3,原本歷史上程國祥一生為官清廉,在民間素有聲望,但生活極其拮据,身為堂堂尚書,卻自己在家種菜,去世之後家中更是雪上加霜,連買柴火的錢都沒有,程國祥的兒子程上營在安葬父親之後也染病而亡,並無子嗣,可以說,當官當到程這個份兒上也是極其難得了。

4,東林黨中人並不是全部等於壞蛋子,要用辯證的眼光看問題,如黃道周曾反對楊嗣昌的“後金議和”與“追加剿餉”的策略,直言犯諫被連貶六級,崇禎朝亡了之後,他扶持隆武帝,任吏部、兵部尚書。親自募兵北上與清軍交戰,兵敗被俘。

古人受時代限制,有時候以為自己做了有利於國家的事,實則不然,如黃道周否定“剿餉”,站在崇禎立場來看自然是錯的,但在百姓立場來看卻是對的。對對錯錯,這麼多年,誰又能分的清呢?世上之事沒有對錯,只有利弊。

5,此時後金雖然已改國號為清,但以明廷的習慣來說,還是會稱之為建奴,所以文中以此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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