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來的前車之鑑?
“綜藝啊。”
沈硯一拍腦門兒,明白了。
可能很多人有些奇怪,為什麼《跑男》和《極限挑戰》還知道買版權,後面的《花樣爺爺》《花樣姐姐》和《尹餐廳》這些綜藝就直接偷了,完全不顧版權的問題。
其實就是限韓令造成的。
不買可以借鑑,頂多捱罵,買了,直接不讓播了……
當然,也可能是某些電視臺藉著限韓令故意省錢,但事實就是,綜藝真不打算買版權了。
沈硯越來越糊塗,既然綜藝買版權都不能播,電影不是更不行嗎?
林薇微微一笑,“可以用保底加全球票房分紅的模式來擦邊。”
沈硯麻了,林薇說的話他都能聽明白,連在一起就不明白怎麼回事了……
林薇解釋了半天,沈硯才搞清楚,其實還是賣版權,不過是有條件的賣。
具體操作上,就是華策可以向希傑支付一筆可觀的版權費,也就是所謂的保底。這筆錢絕對要超過三個劇本打包1000萬的額度。
然後華策還可以承諾,如果電影在中國票房超過一定數額,比如5億或者10億,希傑將額外獲得一定比例的全球票房分紅。
這樣既能滿足希傑的收益要求,又能將雙方利益深度捆綁。
而且這個合作模式完全可以讓希傑回去宣傳,先是賺了一大筆錢,然後還有可持續的收益,順便宣傳一下華策的信心,給韓國股民限韓令長久不了的錯覺,一舉數得……
沈硯都聽傻了,這特麼也行?
還真行,專案立項的時候,華策是製作方,沒有韓國公司參與,主創團隊也都是中國人,專案資金完全由華策負責籌集和支配,支付給希傑的費用明確為“版權許可費”和“諮詢服務費”。
反正在明面上,根本挑不出來任何毛病。
至於有沒有人較真……林薇傾向沒有。
畢竟華策現在手裡還有NEW的股份呢,說白了,限韓令的主戰場根本就不在娛樂圈……
現在只有一個問題,就是那筆可觀的版權費,華策真願意出這筆錢嗎?
林薇都無語了,“小沈啊,你以後最好還是別投資了,現在就不是錢的事。”
沈硯不服了,“怎麼就不是錢的事了?”
林薇也沒繼續嘲諷,而是反問道,“希傑為什麼要主動來找華策合作?”
沈硯仔細想了想,“因為股價?”
“對啊。”林薇一拍大腿,“他們需要利好訊息,忽悠韓國股民,只要專案能成功立項,他們還有收益,那就算成功了。這個時候,他們還在乎收多少版權費嗎?”
“退一萬步講,就算是隻為了這個專案,華策也願意多出點錢。”
“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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