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冠城堡外城牆上,每隔一段距離就有來回走動計程車兵。
他們是莉娜的護衛,此時在城牆上巡視就說明大小姐正在城堡中。
一般情況下,莉娜大小姐住在花冠城堡既不帶僕役也不帶護衛,可某對狗男女雙雙出門,現在家裡只有她和兩小隻。
為了安全起見,只好讓護衛入駐城堡。
原本凌雲臨走前,讓莉娜帶著兩孩子回維德尼爾城,可大小姐在花冠城堡住久了,越來越喜歡這裡。如無必要,她現在都不想回自己的百合花莊園。
為此,大小姐甚至願意親自動手做飯,然後盯著蘇雅和菲琳強顏歡笑的吃完……
餐廳裡,精靈幼崽好不容易消滅完碗裡的神秘糊糊,趕忙端起碗給莉娜看。
“嗯,吃得很乾淨!等你哥哥回來,我讓他好好表揚你。”
莉娜說著還幫蘇雅擦了擦嘴。
小傢伙拽著她的胳膊,“莉娜姐姐,哥哥什麼時候回家啊?我想吃紅燒肉!”
似乎是檢索到了關鍵詞,正和碗裡糊糊艱苦鬥爭的菲琳,狗耳朵“噌”的立了起來。
“紅燒肉?我也要吃!我也要吃!”
莉娜斜睨了菲琳一眼,指著她碗裡的糊糊:“碗裡不準剩!這可是我花了兩個小時才做出來的奧斯特大雜燴。”
一聽這話,狗妹的耳朵瞬間啪嗒下來,有氣無力的說道:
“嗚…莉娜,你這個東西味道怪怪的。你是不是把糖當成鹽放了?這甜膩膩的肉怎麼吃啊?”
此時她說話已經不會隨便“嗷”了,但還是直性子,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
反觀精靈幼崽,小小年紀已學會察言觀色,不僅會跟凌雲討價還價,還知道莉娜不喜歡聽什麼。
莉娜大小姐被這麼一說,表情有點掛不住了,沒好氣敲了菲琳腦袋一下。
“你說什麼都沒用!快吃完,吃完去洗碗!”
捱了打菲琳也不反抗,在她的認知裡,凌雲是狼王,莉娜是狼後,她是小卡拉米,得聽話。
可是一連吃了3天糊糊,狼,不,是人真的要崩潰了,所以還是忍不住嘟囔道:
“莉娜,下頓飯我來做吧。我烤肉挺好吃的,蘇雅也喜歡。”
蘇雅一聽可以不吃糊糊,趕忙附和道:“對的對的,我喜歡菲琳姐姐的烤肉。”
莉娜沒說行或不行,只是掐了掐精靈幼崽的小臉:“在認識你之前,我一直以為精靈非常厭惡吃肉,只需喝點晨露吃點野果就能活。沒想到你這個精靈比我這個人類還能吃肉!”
精靈幼崽“嘿嘿”一笑:“哥哥說了,他喜歡吃肉,我也喜歡吃肉,我們天生一家人!”
菲琳也跟著應道:“我也喜歡吃肉,我們是一家人!”
一家人?
莉娜也發現跟凌雲待久了,自己也是越來越喜歡吃肉了。尤其那個紅燒肉,軟糯可口,好吃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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