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陳徵還是簽了兩份對賭協議。
不過可口可樂公司設定了上限,就算是超過一個億的票房,不管最後票房多少,都最多隻給陳徵一千萬的代言費。
以後陳徵的其他電影也可以按照這個對賭協議來植入廣告。
陳徵當即讓國內的牧馬人劇組發了一個廣告植入合同過來。
看著陳徵拿著牧馬人的合同,一副興沖沖好像已經賺到大錢的樣子,史密斯不由得有些好笑的問道:“陳先生不會以為你這部國產片也能有上億的票房吧?
要知道好萊塢這邊的電影票是三到四美元一張,而你們國家不過才一毛錢一張的電影票,別說上億了,就是一千萬的票房,可都需要上億人次觀看。”
“也許呢?”陳徵笑道:“萬一有上億票房,不是就能賺到一千萬了。”
史密斯笑了笑,很是爽快的簽訂了合同,畢竟在他看來別說一億票房,就算是一千萬票房都不可能,什麼樣的電影能有一億人次觀看呢?
好萊塢還有全球總票房撐著,不過海外票房也只是四六比,華國的電影可沒什麼海外票房號召力,一億人次觀看根本不可能。
而如果沒有一千萬票房,那這個廣告就是白撿的。
正好可口可樂也需要在華國開啟名氣,這個廣告植入倒是來得很是時候,白撿的廣告,怎麼不要?
有了哥倫比亞幫忙發行,電影很快就進入了宣發階段。
哥倫比亞也遵守合同,進行了應有的宣傳,畢竟有對賭協議打底,就算是最後票房不理想,也不會虧本,大不了找陳徵賠錢就是了。
而簡小婉那邊也傳來了好訊息。
陳徵一開始準備投資微軟和英特爾的計劃,直接就被簡小婉給否定了。
給出的理由是,國內現在根本就沒有任何電腦相關的產業,別說國內了,就算是香港電腦相關產業都很薄弱。
人家這兩家公司,一家做晶片的,一家做軟體的,分別屬於電腦的上游產業和配套產業,你一個電腦都沒幾臺的國家引進有什麼用?
簡小婉的建議是,先做幾家電腦生產企業的代理商。
把電腦這東西引進回去,先讓國內電腦相關的產業發展一段時間,再根據發展情況,或者說根據裝機量多少,再判斷具體做什麼配套的產業。
對此,陳徵完全沒辦法反駁,他之所以想投資微軟和英特爾,不過是因為這兩家公司名氣大,投資穩賺不賠,而且還能賺大錢。
至於行業具體怎麼發展,陳徵哪記得那麼清楚。
不過代理電腦銷售好效也很不錯,陳徵記得聯想就是這麼發展起來的,於是從善如流的同意了簡小婉的建議,並讓她去談代理的事情。
簡小婉把遊戲公司專利授權的許可權要了過去,想以遊戲公司旗下的小遊戲授權給幾家電腦生產商為契機,再談代理權的事情。
按照簡小婉的話來說,生意就要雙贏,互有往來,我們代理別人的產品,幫別人賺錢,別人自然也得幫我們賺錢才是。
陳徵聽了覺得非常有道理,欣然同意了簡小婉的要求。
其實這就是陳徵能容忍簡小婉和王銘利對自己沒大沒小的主要原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