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主三歲時,趙秋芳感覺到自己快死的時候,就把工作給賣了。
趙秋芳把賣工作的七百塊錢都給了她娘,也就是原主的外婆。
原主的外婆雖然更疼兒子,但是趙秋芳是她的親生女兒,是她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她還是疼的。
趙秋芳把錢都給她娘,就是希望她娘能看顧自己的女兒,女兒到了上學的年紀,能讓女兒去學校,學知識。
趙秋芳沒讀多少書,但她還是知道讀書的重要性的。
除此之外,就是希望她娘能時不時的看自己的女兒,不要讓她被欺負。
原主的外婆看自己的女兒快堅持不住了,還給了那麼多的錢,自然答應了。
趙秋芳去世之後,原主的爹王建軍很快娶了新的妻子。
也就是原主的後孃吳梅花,她是一個寡婦,嫁進來時還帶著兩個孩子,一個男孩,一個女孩。
這兩個孩子是龍鳳胎,比原主大三歲。
吳梅花剛嫁進來時,看在原主是王建軍親生女兒的份上,雖然心裡十分不喜歡原主,但也裝了一副好後媽的模樣親力親為的照顧原主。
後來,吳梅花見王建軍一點兒都不在乎原主,吳梅花也懶得裝了。
原主被打被罵是常有的事,再大一點兒,燒水,給吳梅花端洗腳水,學著做飯是常有的事。
小孩是最會看大人臉色的,沒人在乎原主,她的那對繼兄繼姐也常常欺負原主。
甚至他們做錯了事,也會把事情栽贓到原主的身上。
那對兒女是吳梅花親生的 ,她怎麼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兒女是什麼性子。
但是她不捨得責備自己的孩子,不聽原主的解釋,而是順其自然的把原主打罵一頓。
還會添油加醋的把事情到王建軍面前一說,原主還會被自己的親生父親罵,那三人則在旁邊幸災樂禍。
這樣的事情次數多了,原主也不想解釋了,因為解釋了他們並不聽。
原主在家裡不受待見,住的是黑漆漆,地方狹窄的雜物房,也沒吃過好東西,乾的活最多,要不是外婆時不時的過來看,恐怕原主被餓死了也沒人知道。
原主的外婆是知道原主在家裡過的不好的,但她還有親孫子要看,沒太多的精力關心原主。
若不是原主的外婆還對自己死去的女兒有那麼幾分感情,恐怕原主學都沒法上。
原主上學是沒花家裡一分錢的,就這樣還會被他們說是在家裡吃白飯的。
好不容易高中畢業,原主想找工作的關頭,卻被後媽報名了下鄉。
這個時候城裡每家一個孩子下鄉是共識。
後媽不想讓自己的女兒下鄉,就偷偷給她報了名 。
現在都七三年了,城裡知識青年下鄉已經很多次了,現在誰都知道下鄉不是什麼好事,留在鄉下不可能回城不說,甚至嚴重的還會死人。
這後媽是分明把她往火坑裡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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