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輩子苦夠了,重生再也不當舔狗》第77章 放火燒知青點(1)

作者:焱焱必火·8個月前

作為大隊長,他不能僅考慮一個人的安全,要為更多隊員的安全著想。

除非是民兵隊或者專業的獵戶,才能進山過夜,沒啥野外生存經驗的普通隊員,在山裡過夜,實在太冒險了。

這支尋人隊伍下山回來後,才知道陸德山已經找到了。

林子陽洗完澡,便見塗衛國拎著狼肉回來了。

這小子手裡拎著肉,嘴角都快咧到耳根後面了。

晚上又能大快朵頤吃肉了,他這個吃貨能不高興嗎?

“陽哥,你可太牛了,這次咱們又多分了十斤狼肉,夠咱們吃好幾天了。”

塗衛國拎著沉甸甸的狼肉,總覺得有些不真實。

如今這樣的日子,他以前真的做夢都不敢想。

都說下鄉的日子苦,因為下鄉,日子過得遠不如城裡,所以當初家裡出了下鄉名額時,父母毫不猶豫的把他給報了上去。

明明他還有個弟弟,也到了下鄉年紀的……

塗衛國下鄉之前,都做好了過豬狗日子的準備了,結果等他真體驗到了鄉下的生活,發現和自己想的完全不一樣。

這哪裡是來受苦的,分明是來享福的。

在城裡,他連吃飽飯都不容易,可是下鄉後,誰敢相信,他三天兩頭吃上肉?

不說天天吃,頓頓吃,但隔幾天肯定能開葷,要麼吃野味,要麼吃魚,反正比在城裡吃肉的頻率高多了。

如果父母知道他下鄉過的是這種神仙日子,不知道會不會後悔,沒讓他那個弟弟過來。

當然,塗衛國很清楚,要不是大腿傍得好,他不可能過得這麼好。

林子陽接過塗衛國手裡的肉,打算晚上做頓好的,好好補補。

狼肉也是好東西,口感鮮香。

也是這年代野狼不是什麼保護動物,大家才有這個口福。

放在後世,野狼被列為保護動物了,可不能隨意獵殺,吃一口狼肉,夠你牢底坐穿了。

林子陽清燉了一份,然後又紅燒了一份。

有了狼肉,再隨便炒點蔬菜,晚飯就很豐盛了。

知青們每個人也都領到了一份狼肉,晚飯同樣吃的挺豐盛。

知青們吃肉的時候,不忘誇讚林子陽,自從林子陽來了胡家灣生產隊,帶他們吃了好多次肉了,他們是真的跟他後面沾了不少光,一個個心裡都念著他的好。

林子陽把狼肉做好,故意支開了塗衛國,偷偷收了一點兒,放進空間。

晚上去一趟父母那裡,狼肉給他們送點兒,讓他們嚐嚐鮮。

狼肉做得多,即便給父母那邊勻了一份,剩下的,他和塗衛國也能吃到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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