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血官道:從鄉野到巔峰》第97章 雷霆公訴,暗流反擊(1)

作者:霧鎖礁洲·9個月前

清晨七點,省高階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外人頭攢動。五十多家媒體的記者架起了長槍短炮,閃光燈此起彼伏。今天,南山金礦案第一批涉案人員將在這裡公開審理。

法庭內,莊嚴肅穆。審判長席上方,國徽高懸。旁聽席上,除了一些關注本案的人員外,還有特意趕來的王家村村民代表——老村長王福貴坐在第一排,雙手緊握,眼睛死死盯著被告席。

八點整,法槌敲響。

“傳被告人趙大華、劉明、趙志剛等七人到庭!”

側門開啟,七名被告在法警押解下走進法庭。趙大華剃了光頭,穿著囚服,神色萎靡;劉明臉色慘白,腳步踉蹌;趙志剛戴著眼鏡,還在努力維持著知識分子的體面,但顫抖的手出賣了他內心的恐慌。

公訴人席上,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張偉起身宣讀起訴書。聲音透過擴音器傳遍法庭,每一個字都沉重有力:

“......被告人趙大華為謀取非法利益,長期行賄國家工作人員,數額特別巨大;非法採礦,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違反國家規定排放有毒物質,嚴重汙染環境,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

“被告人劉明,利用擔任北山市環保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為趙大華等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八百六十五萬元......”

“被告人趙志剛,利用擔任省環保廳處長的職務便利,收受賄賂五百二十萬元,在專案審批、環保檢查中為趙大華等人提供幫助,包庇其違法犯罪行為......”

起訴書長達三十頁,列舉了七名被告人的二十六項犯罪事實。每讀一項,旁聽席上就響起一陣壓抑的憤怒聲。

王福貴聽著那些觸目驚心的數字——五年,五百多村民,三十七人血鉛超標,十二人患腎結石,七歲的王小寶智力發育遲緩......老人渾濁的眼睛裡湧出淚水,他死死咬住嘴唇,不讓自己哭出聲。

舉證階段,公訴人出示了三百多份證據:賬本照片、銀行流水、汙染檢測報告、村民病歷、現場勘查記錄、審訊錄影......證據鏈完整,無可辯駁。

趙大華的辯護律師試圖做無罪辯護:“我的當事人對環保事業是有貢獻的,大華礦業解決了上千人就業,納稅過億......”

公訴人立即反駁:“貢獻不能抵消犯罪!就業和納稅,不能成為汙染環境、危害百姓健康的理由!法律面前,功是功,過是過!”

劉明的律師提出:“我的當事人有自首情節,且積極退贓......”

“自首是在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公訴人出示材料,“劉明在被留置前,曾試圖銷燬證據、轉移資產。所謂積極退贓,是在贓款被凍結後的無奈之舉!”

趙志剛的辯護最為艱難。他的律師提交了幾份“專家意見”,試圖證明趙志剛在環保技術領域的貢獻,請求法庭“綜合考慮”。

審判長當庭詢問:“這些專家意見,與本案犯罪事實有何關聯?”

律師支吾:“這......這說明被告人趙志剛本質是好的,是一時糊塗......”

“受賄五百萬,包庇非法採礦造成嚴重汙染,這叫一時糊塗?”審判長聲音嚴厲,“法律沒有‘貢獻抵扣’條款!法庭審理的是犯罪行為,不是評比先進!”

上午十一點,庭審暫時休庭。法庭外,記者們圍住了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張偉。

“張檢察長,這次公訴為什麼這麼快?通常這樣的案件要走很長時間程式。”

張偉面對鏡頭:“因為證據確鑿,事實清楚。我們檢察機關堅持依法辦案,既不拔高,也不降格。南山金礦案社會影響惡劣,群眾反映強烈,必須依法從快辦理,回應社會關切。”

“有傳言說,北京有人為趙志剛說情,這是否影響了案件辦理?”

“沒有任何影響。”張偉斬釘截鐵,“我們只認事實,只認法律。不管涉及到誰,有什麼背景,只要違法犯罪,就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這番表態透過直播傳遍全省。病房裡,林峰看著電視上的畫面,輕輕點頭。左肩的傷口還在疼,但心裡踏實了許多。

手機響了,是趙建國書記。

“林峰,庭審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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