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過載能力。
交流電流回路:
1.2倍額定電流,連續工作。
3倍額定電流允許工作10秒。
6倍額定電流允許工作1秒。
交流電壓回路:
1.2倍額定電壓,連續工作。
1.4倍額定電壓,允許工作10秒。
2倍額定電壓允許工作1S。
直流電流回路:
1.2倍額定輸入,連續工作。
2倍額定輸入,允許工作10秒。
10倍額定輸入,允許工作1秒。
過載能力的評價標準:
裝置經受過電流或過電壓後,無絕緣損壞、液化、碳化或燒焦等現象。
2.7.直流電源影響。
在試驗的標準大氣條件下,直流電源在80%~115%額定值範圍內變化時,裝置能可靠工作。
直流電源波紋係數小於或等於2%時,裝置能正確工作。
在瞬時接通、瞬時斷開直流電源,直流電源緩慢上升或緩慢下降時,裝置均不誤發訊號,當直流電源恢復正常後,裝置自動恢復正常工作。
2.8.功率損耗。
交流電壓回路:每相小於等於0.5伏安。
交流電流回路:當額定電流等於5A時,每相小於或等於1伏安。
當額定電流等於1A時,每相小於等於0.5伏安。
2.9.電磁相容性。
輻射電磁場抗熱度:
裝置能承受GB/T.3中規定的嚴酷等級為三級的輻射電磁場干擾試驗。
快速瞬電抗擾度:
裝置能承受GB/T.4中規定的嚴酷等級為三級的快速瞬變干擾試驗。
:度擾抗波盪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