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束對死者女朋友黃馨馨的詢問後,于斌根據她所敘述的,兩人約會的地點,以及秦凡送她回家後,返回市裡的路線,仔細排查了秦凡所經過區域的所有監控錄影。
經過縝密排查,于斌發現秦凡和他的女友在約會期間,確實如黃馨馨所說,秦凡在整個過程中,並無任何的異常。
然而,在經過豐慶公園西南角時,秦凡卻自行將車停在馬路邊,隨後下車獨自進入了,那被黑幕完全籠罩住的櫻花林裡。
他再也沒能走出來,而他的車,至今還停在馬路邊。
隨後,于斌立即將此發現報告給了陳宇,陳宇命他帶上兩名痕跡科的技術警員,立刻前往汽車所停放的位置。
于斌到達目的地時,陳宇恰好也從附近的居民區趕了過來。
“違法停車,交警已經貼了罰單。”于斌看了看主駕駛車窗上的罰單,說道。
此路段是禁停區域,被交警開具違法停車罰單,屬於合情合理。
陳宇對此並未發表任何意見,只問道:“什麼時間貼的罰單?”
于斌再次俯身端詳那張罰單,隨後回答:“4月27日,早上9點09分。”
陳宇在心中暗自思忖道,依據罰單上的時間推算,交警開具罰單的時間要早於被發現屍體的時間。這就意味著,秦凡被遇害後,兇手雖拿走了他的車鑰匙,卻並未駕駛過他的汽車。
根據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成果,部分兇手會重返案發現場,檢查自己犯罪時有無遺漏了某些犯罪證據,或瞭解警方的調查方向、和取證範圍,進而評估自己面臨的風險,以便來調整自己的應對策略和說辭。
那麼,倘若此車一直停放在此處,車內的行車記錄儀是否拍攝到了兇手的身影呢?
陳宇如此思索著,便命令兩名技術警員開啟車門。
經過一番細緻的勘察,車內並未發現任何的可疑物品。最後,大家的期望一致鎖定在了車內的行車記錄儀上。
與此同時,蔣樂樂那邊傳來訊息,說是在距離那所公共衛生間不遠處的一個十字路口,發現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
透過蔣樂樂發到工作群裡的一小段影片,可以看出,此男子大約在50歲左右,身材矮小、脊背微微佝僂,看不太清其面容。
影片中,他尾隨著一名少女,雙手插在褲兜,隱約可以看見,其褲子的門襟處一起一伏,疑似正在進行某種難以言喻的行為舉動。
突然,影片下方彈出來白靈的一條資訊,附帶一個憤怒的表情包。
——【應該剁了餵狗去。】
倘若影片中的男子就是此案中的嫌疑人,依據他的外貌形象,再與死者是一名個高、年輕力壯的青年形象相對比,著實令人難以理解,死者是如何被此男子脅迫,做出那種事,甚至慘遭殺害。
儘管有所遲疑,但為不遺漏任何蛛絲馬跡的線索,陳宇還是決定與影片中的這位猥褻者見一見。
隨即,他命令蔣樂樂即刻查明此男子的最終去向,以便儘快排查其嫌疑。
沒過一會兒,死者車內的行車記錄儀所拍下的錄影影片還未被看完,蔣樂樂便傳送過來了男子最終去向的地址。
隨後,陳宇便吩咐痕跡科的警員將行車記錄儀拆卸下來,並帶回警局交給蔣樂樂繼續排查,其餘協警則等交警前來,協助將此車拖走。
按照蔣樂樂發來的地址,陳宇和于斌很快找到了男子最終消失的地址——漢都新苑小區。
憑藉影片中男子的外貌特徵,經過向此小區的住戶多番打聽後,終於得知了此男子的住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