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家宿主又作妖了》第1187章七十年代冤大種完(2)

作者:康紅·9個月前

而他身體垮了之後,自然就被他養父母一家給趕出門。

一個已經沒有利用價值的廢物了,他養父母家當然不會再對他虛與委蛇,徹底暴露了他們醜惡的嘴臉。

所以這輩子的鐵蛋過得很慘,死在四十七歲時一個風雪交加的夜晚,一輩子沒結婚,也沒生下個後代。

石蛋是賣給一家生了三個女兒的人家,在石蛋賣給那個家後,他的養母又生了個女兒。

後來石蛋這個養子成為了贅婿,在家裡沒有一點話語權,說句難聽點的,就是家裡的一個長工。

在他三十八歲這年,他的妻子揹著他跟別人好上了,然後就準備把他給掃地出門。

就連他的兩個孩子,也巴不得沒他這個沒用的父親。

老實人狠起來,那可是很恐怖的。

所以可不就又出現了滅門慘案,石蛋把養父母和妻子,連同兩個孩子都給殺了,然後自己就上吊自殺。

總是兩個白眼狼這輩子都沒有好下場。

……………………

再次穿到小世界。

“春丫,宋毅那混蛋又在幫林知青那小妖精幹活了,”一個女孩子憤憤不平看著不遠道,“他混蛋這是在赤裸裸的打你的臉啊!”

“春丫,你不能再忍下去了,”又有一個女孩子開口道,“再讓宋毅這樣打你臉,那你在村裡可就面子裡子全部給丟光了。”

“哼!

我就想不明白了,那個林知青除了白一點之外,長的完全沒有春丫好看,為什麼宋毅就偏偏被迷昏了頭。”

這又是另外一個女孩子的聲音。

“情人眼裡出西施,”程春丫嗤笑說道,“在我們眼裡林知青長的也就那樣,可在宋毅眼裡,說不定就跟天仙一樣。”

原主和宋毅是娃娃親,兩個人的母親是從小一塊長大的好閨蜜,這才訂下這門娃娃親。

在林知青還沒出現時,兩個人也算是青梅竹馬,感情好的很。

但青梅比不過天降啊!

只不過可惜的是,胳膊擰不過大腿,所以林知青就成了宋毅愛而不得的白月光。

現在是1976年,在今年年底的時候,宋毅迫於父母的壓力同意和原主結婚。

同時還提出條件,讓他那個當村長的父親把回城指標給了林知青。

直到十年後,宋毅在城裡混出成就時,才又和林知青相遇。

然後兩個人就乾柴遇烈火,背叛家庭搞在了一起,一發不可收拾,宋毅態度強硬的非要離婚不可。

而那時候原主剛好懷了第三胎,已經快要臨產了,在宋毅提出離婚時,一受刺激就難產了,最後一屍兩命。

原主的願望很簡單,她不想再和宋毅扯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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