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家宿主又作妖了》第1317章八十年代的養父十一(2)

作者:康紅·9個月前

話說著,程春丫就把手裡的菸頭往桌上的菸灰缸掐滅掉,隨即就轉移話題:“對了,書記,我打算在我們村的村口買一塊地。”

“你也知道我的年紀,特別是這兩年來,我感覺身子骨真的越發不行了,實在不適合再每天東跑西跑的撿破爛。”

“所以我打算在咱們村口圈一塊地,準備做回收破爛。”

“那你打算要買多大的地,”村書記道,“況且再說了,你有那個錢嗎?”

“我是沒有那麼多錢,但我可以把我家的房子拿去信用社做抵押,貸款一筆錢出來啊!”

程春丫說道,“我已經打算好了,這做回收破爛地方太小可不行,所以我打算買上五畝地。”

村口那個地方,這在以後可是屬於真正的黃金地段,值錢的很呢?

這要不是怕讓人懷疑什麼,不然程春丫都恨不得把村口所有的空地都買下來。

不過沒關係,一步一步來,飯要一口一口吃,心急吃不了熱豆腐。

“你真的打算好了,”村書記皺著眉頭道,“做回收破爛能賺幾個錢啊!

你可別到時候,把自己家的房子都給賠進去。”

“賠就賠吧!

反正從今往後就我自己一個人,又不需要替誰打算什麼。”

“這就算把褲衩都給賠了,大不了我拉上一條小板車,到街上去做流浪漢,光靠撿破爛也不會把自己餓死。”

程春丫都這樣說了,村書記還能說什麼。

就這樣,村書記以五畝地兩千塊的價格開給程春丫。

村口那片荒地,根本就種不了糧食,以五畝地兩千塊錢的價格賣給程程春,村書記都覺得自己不厚道。

所以他是真的希望程春丫能知難而退,別傻傻的真拿兩千塊錢去買一塊沒價值的荒地。

可村書記不知道的是,程春丫都快要高興死了,兩千塊錢能買那麼大一塊地,她簡直就是賺翻了好不好。

跟村書記說好了,等她把貸款辦下來,就拿錢來村大隊籤買地的契約後,程春丫就離開了村委會。

然後她就來到村裡的理髮店,給自己理了個發。

原主因為節省的原因,每次都要等頭髮長的受不了,才會花錢來理髮。

所以整個人給人看上去才那麼邋遢。

當程春丫理完頭髮從理髮店出來後,整個人頓時感覺舒服了不少。

隨之程春丫就打算去城裡一趟,給自己置辦幾套衣服。

當程春丫再回到村裡時,已經是快下午五點了。

而她此時穿著一身得體的灰色中山裝,看上去讓人就是眼前一亮,屬於中年男人的魅力,被程春丫給無限放大。

。

了妖作又主宿家我之穿快的紅康神大供提您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