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乞活帥》第31章 將軍令(上)(2)

作者:歷史軍事的愛好者·9個月前

其中巡按御史、鎮守中官實為朝廷耳目之監軍。

以文制武:

鎮戍軍隊中文官指揮系統主要為總督、巡撫、兵備道等。

上下關係是總督節制巡撫,都、撫統轄兵備道等;

武將指揮系統主要有總兵、副總兵、參將、游擊、守備等;

統屬關係是總兵統參將,副總兵佐助總兵,游擊聽總兵、巡撫節制。

而以文制武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督撫可以節制總兵;

二、兵備道地位高於副總兵;

三、廳官可以節制參將、守備。

這樣的統屬關係可以使得朝廷對於地方將領時刻處於控制之中。

督撫擁有一定的處理地方之權,總兵雖然有統兵之權。

但是具體地調兵還得接受督撫的牽制,這無疑是有重要意義的。

大小相制:

所謂以大制小,就是用大地來節制小的,卻又用小的來分大的權。

鎮戍軍隊分別直屬於不同的將領。

總督擁有數鎮兵權,但他能直接指揮的只是總督標兵。

對於其它部分軍隊職能透過總兵將領來指揮。

即總督指授方略,總兵親馭兵馬。

總兵也是一樣,總兵有權統率一鎮的兵馬,可以節制參將、游擊等。

但他親自統領的只有下屬標兵。

對於其他軍隊的指揮則要透過參將、游擊來實現。

因此可以認為高階將領可以節制下級將領,而且高階將領直轄的軍隊在數量和素質上要優於下級將領直轄的軍隊。

當然,這些制衡是對於一般總兵官而言。

對於延綏鎮總兵來說,並無大用。延綏總兵是掛印總兵,調動鎮內兵馬還是不用看巡撫臉色的。

要知道,在有明一代,總兵掛印與不掛印之間的差別,簡直就是天壤之別。

比如說,延綏總兵就是掛鎮西將軍印的,這意味著他擁有專奏之權,可以直接向皇帝上奏,而不必受到巡撫的節制。

更重要的是,在戰時,延綏總兵有權調動鎮內所有的兵馬,包括轄區內的衛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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