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人與少年》第310章 爭曹欣的肉(1)

作者:半白半黑·8個月前

曹文傑想著才有五桌人左右,但現在看來要七桌才坐得完。

「少卿,魚還有點不夠,你再回去拿四條過來,一樣兩條。」

「好的,叔叔」。

……

晚飯時,神位前,兩張飯桌拼在一起,陳二叔他們八個人坐一邊,曹欣的舅舅,還有包叔,小偉叔他們八個人坐一邊,就連曹文傑都不能坐在這一桌。

訂婚的主題來了,訂婚主要是為了以後結婚辦女方的酒席來談,女方辦的酒席必須要男方來出,比如辦酒席下來,豬肉要吃多少斤?雞肉要多少斤?白酒要多少斤?米要多少斤,還有床錢,進門錢等等,然後再算成錢,這些都要從今天帶來的這來扣,剩下的錢,老丈人才會退還給女兒和女婿,讓他們以後當家的啟動金。

當然,有的父母也不會把剩下的錢退回給女兒,但這些父母肯定會被村裡人說賣女兒。

這是曹文傑早就和老太太說好的,雖然王子白他家對曹欣很好,不能太多,和別人家嫁閨女一樣就行。如果太多,曹文傑可不想揹負一個賣女兒的罵名。

兩杯酒下肚後,這16個人就開始談起今天的正事。

結婚辦酒席的時候,要吃多少肉多少酒?不是老丈人說的多少就是多少,而是女方親戚在訂婚吃的這頓飯來爭。

而男方這邊不想出的太多,他們要和女方的親戚討價還價。

所以說王子白帶過來的這八個人口才都很好,而且酒還要能喝,要不然喝了一點酒就醉洋洋,曹欣這邊的親戚說多少肉他們都不知道還價。當然了,曹文傑叫來的這八個人也都是一樣。

在農村以前窮沒肉吃,一般都是吃酒席才有肉,所以女方的親戚才會和男方爭這些東西,一直到現在都沒有改變。

從以前到現在,還有這樣的一個說法,比如說曹欣嫁人,不是叫吃她的喜糖,而是叫吃曹欣的肉。

如果一直不嫁的人,親戚就會說什麼時候才能吃到你的肉。

「欣姐,他們接下來就要爭你的肉了,嘻嘻,不知道你能值多少肉」。假期笑瞇瞇的對著曹欣說道。

「肯定比你以後的多」。

「行了,別說話,聽他們怎麼說?」佳琪的母親說道。

「我們這邊的親戚比較多,所以豬肉我們大概算了一下,要600斤才夠」。

「酒才喝了兩杯,你不會是喝醉了吧?600斤的豬肉,你們吃的完嗎?」王子白的一個唐伯,笑瞇瞇道。

「就是,按照最高的50桌來算,一頓才200斤,兩頓才400斤。老包,是你喝醉了,還是你覺得我們喝醉了?」

「600斤豬肉多嗎?我怎麼不覺得多呢?如果你們覺得多的話,那就0斤吧」。

「0斤也不行,再說你們也沒有50桌,我看360斤就差不多了」。

這16個人,你加一點,我降一點,豬肉就爭了20分鐘,最後以420斤豬肉達成協議。

「來,既然豬肉已經說好,先喝一杯酒,再談談雞肉。」

「呵呵,你還行不行?別喝完這杯,你又開始說胡話,到時候雞肉來個300斤。」

「300斤雖然少了一點點,也不是不可以,我們吃虧點,那就這麼說定了,就300斤雞肉。」

「300斤雞肉,你就不怕吃撐嗎?」

。」完吃能該應,頓五四個吃們我,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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