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句話,也徹底讓水華破防。
“呸,你以為我樂於學你嗎?以為我不噁心嗎?”
水華是真繃不住了,身上這裙子她其實很討厭,她一點也不喜歡扮演林知恩。
演戲可以是愛好,是興趣,尋求刺激,那誰想天天演戲憋屈扮演別人。
林知恩噁心,她更噁心,要不是因為狼霆差點殺了她,要不是為了活命,她才不受這窩囊氣,穿林知恩的衣服,扮演林知恩。
水華呼呼喘氣,不得不承認,自己踢到鐵板了。
狼馳是最讓她心動的人,但也讓她栽了最大跟頭。
水華的能力很雞肋,但也很特別,想要誰,一般情況下,到手後她只要透過暗示,隨便扮演兩天男人原先的愛人。
那些愛自然而然就會轉到她身上,他們也會慢慢忘記前面愛人的模樣,只記得愛她。
結果狼馳這裡卻不行了,一開始暗示洗腦就沒成功,差點被反殺。
死裡逃生後,好不容易加大力度,請水風水正幫忙,三兄妹聯合終於拿下暗示成功了。
但是隻要她不扮演林知恩,他立刻就懷疑。
林知恩的喜好、性格,甚至她喜歡的菜,她過敏的東西,狼馳忘了自己,也還是記得清清楚楚。
甚至她的衣服風格也一樣,她穿自己喜歡的衣服,她展現自己真實的性格,他都能立刻懷疑。
她也是捏著鼻子繼續扮演的,雖然知道能噁心林知恩,但也噁心著她自己。
水華也不是沒動過SSS級的人,歷來都是她控制別人,改造別人,讓他們成為她最喜歡的樣子。
結果到了狼馳這就變了,看似是她在控制狼馳,實則是反過來的,她被狼馳控制改造。
吃的穿的過敏的,甚至身上的小毛病,比如痛經,都必須按著他記憶來,不然立刻就會懷疑。
你能想象,因為你說錯了一句話,穿了一次自己喜歡的衣服,半夜醒來,一把冰刀抵在你脖子上,懷疑你被蟲族寄身,好像隨時要除掉你是什麼滋味嗎?
她只是想演繹狗血愛情小說,擁有和那些小說一樣的愛恨情仇。
讓人恨,讓人愛,讓人嫉妒,豐富她漫長的人生而已。
結果狼馳硬生生將言情劇本改成了懸疑恐怖類。
狼霆受夠了,她更受夠了。
要不是事情到了這地步,已經沒有回頭路,且還沒得到狼馳的基因液,沒孕育出孩子,即便輸給林知恩,她也想放棄了。
不要狼馳,還有施泊聞,她看了施泊聞也挺有趣的。
施泊聞那種型別的,獅子精神體的她還沒嘗過。
越想水華就越憋氣,沒想到更憋氣的還在後頭。
她忍下所有,捏著鼻子扮演了林知恩,透過包廂裡一番挑撥離間後,狼馳再見她態度好了很多,好像終於認清只守著他的她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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