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屍塊帶回自己家裡的地下室,這種藏屍行為也算符合犯罪邏輯。
但接下去的行為又有點反邏輯了。
整個房子裡被打掃得很乾淨,一點指紋都沒有。
要知道,這裡是鄒震的家,家裡不管哪裡出現了他的指紋才是正常的事。
沒有指紋才奇怪。
總不見得鄒震拿著屍塊在屋子裡面扔來扔去?
在現場清除痕跡,是為了隱藏自己來過現場的證據。
這一點在鄒震身上完全不適用,這裡就是他家。
在他家裡出現屍塊,他就是重點嫌疑人。
還有就是後院那個半米深的土坑。
鄒震真的想要隱藏屍塊的話,把這八個箱子首接埋進坑裡,不是更不容易被發現?
要知道他父母只是去了南海島過冬,又不是永遠不回來了。
把屍塊放在地下室,萬一哪一天父母冷不丁地回來,不是全都暴露了?
所以,不管怎麼想,都是不合理的行為。
現在我做個假設,假設有第二個人進入這間房子,把八箱屍塊放進地下室。
把用來處理屍體的刀具放在廚房的料理臺上。
為了避免自己在屋子裡留下痕跡,他仔仔細細地打掃了一遍房間。
賈老頭說過,他在河邊燒紙那晚,聽到鄒震院子裡有動靜。
我們當時都以為那是鄒震最後出現的時間點。
那現在假設,那晚在院子裡的不是鄒震,而是那第二個人呢?
當時,某人正好在院子裡搬東西的時候,突然被門外竄起火苗的聲音給嚇了一大跳,手一滑,手裡的東西掉在地上。
而溫夕顏的失蹤也和這個人有關,也是他誘導我們調查鄒震。
一旦鄒震的房子裡被搜出屍塊,那麼警察的重點調查方向肯定集中在鄒震身上。
至少警方要全力追蹤鄒震的蹤跡。”
陳默的話說完,房子裡的眾人陷入長久的沉默。
最後還是羅程率先開口。
“陳默!要是根據你剛才的分析,我是不是可以得出一個推論,這第二個人和鄒震十分熟悉,而且知道鄒震這段時間家裡沒人。”
陳默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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