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局成為嫌疑犯,靠着推理來破案》第510章 集大成者(2)

作者:一覺醒來又上班·3個月前

當然有一種可能,犯罪嫌疑人以前在常市和錫市都上過班,那兩個地方的案發現場,正好是犯罪嫌疑人原來上班的單位附近。

可如果是這樣的話,犯罪嫌疑人的側寫就太清楚了。

熟悉陳寶娟的人,或者是村裡人,同時在錫市和常市都有過一段時間的工作經歷。

因為通報裡既然寫連環殺人案,那麼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作案手法肯定是相似的。

這樣一來的話,犯罪嫌疑人其實很容易鎖定的。

但是程隊隻字未提,所有我判斷,蘇市刑警隊找了,但是有沒符合條件的人。”

說到這裡陳默停頓了一下,看了一眼臺上的領導。

領導讚許地點點頭,說了一句:“三起搶劫殺人案,用的兇器都為同一把榔頭,只是擊打的部位,略微有點不同。

但考慮到被害人身高的差異,擊打部位不同,也是在正常範圍內。”

程志傑接著大領導的話,也補充道:“我們調查過陳寶娟生前最後的行蹤。

被害人當晚在自己的弟弟,也就是陳衛龍家吃飯,然後一首待到9點45分離開的。

陳衛龍表示,因為自己有求於陳寶娟,那晚外面很冷,於是酒吧家裡的空調熱風開得很足,陳寶娟離開的時候,熱得脖子上都是汗。

出門那會兒,就首接把羽絨服敞開著穿在身上,連拉鍊都沒拉。

所以,我們判斷,陳寶娟有可能是敞開著羽絨服走回家的。

走到案發地附近,渾身上下被冷風一吹,整個人感到寒冷,這才拉起羽絨服的拉鍊。

而犯罪嫌疑人躲在鄉間小道的暗處,完全有可能看到敞開羽絨服行走的陳寶娟。

由於陳寶娟戴的是彩金項鍊,而彩金的色澤比起千足金色澤上更為光亮,也更吸引人注意力。

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讓原本較為便宜的彩金看起來有點貴重。

所以,犯罪嫌疑人動手的時候,才會一把拉下陳寶娟的羽絨服衣領,帶走項鍊。

剛才提到過,只是因為村莊附近道路治安監控稀少。

監控只拍到陳寶娟離開陳衛龍家時,的確敞開羽絨服。

但後續陳寶娟走路的軌跡沒有被道路監控拍到。

所以這個推斷,只是一個猜測。

無法判斷到底是不是事實。”

陳默思考一會兒,接著問道:“程隊!那在鄉間小道這邊,有沒有找到犯罪嫌疑人蹲點的地方?”

“找到一處疑似的痕跡,但是沒提取到腳印。

懷疑犯罪嫌疑人穿著那種厚墊鞋套,或者對鞋底做過特殊處理,比如故意磨平鞋底花紋。”

此時羅程拉了拉陳默的衣袖,小聲說道:“陳默!你先繼續聽下去。專案組把三起案件列為連環搶劫殺人案,肯定有關鍵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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