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爭的是足球運動的管理權,除非國人不在看足球運動,否則只要他們牢牢地抓住足球事宜的管理權,就可以立於不敗之地了....
此刻,辦公室裡的氣氛瞬間變了,剛才的頹喪,瞬間被和氣取代。
想通一切的足協領導們,又站在了統一戰線,坐在主位的大領導,此時也看了看站在一旁候命的下屬,語氣變得斬釘截鐵起來:
“現在,立馬給蘇超主辦單位發文,讓他們把聯賽管理權交上來!”
工作人員不敢怠慢,連夜起草檔案。
第二天一早,一份蓋著華夏足協公章的(試行)檔案,就首接出現在了大家的眼底。
關於印發《華夏足球協會社會足球賽事活動賽風賽紀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會員協會:
為進一步強化社會足球賽事活動賽風賽紀管理工作,我們研究制定了《華夏足球協會社會足球賽事活動賽風賽紀管理辦法(試行)》。
現印發給你們,請相關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新規第五條:“主辦【跨區域社會足球賽事】的會員單位,需履行事前【報備程式】。”
新規第八條:社會足球賽事活動組織者(包括足協、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團組織、非政府組織機構、個人等)【應當事先成立賽事(賽區)組委會】。
並制定、完善相關的賽事規程和組織管理規定,建立嚴格的賽風賽紀風險分級制度,採取相應的管控措施,防範、化解賽風賽紀風險。
賽事主辦方應承擔賽事活動賽風賽紀管理主體責任,需按照 “誰主辦、誰負責” 的原則,負責其所組織的賽事活動賽風賽紀管理工作。
............
這份檔案雖然沒有在明面上提到蘇超,但是裡面的字字句句,都劍指蘇超。
事前報備程式中的“跨區域”和“報備”兩個關鍵詞,首戳蘇超命門——
蘇超覆蓋江南13個城市,天然符合“跨區域”的相關定義;而“報備”二字,則是“足協架空地方賽事主辦權的後手”。
以前蘇超是地方自主舉辦,現在卻要向足協報備,等於把主辦權的 “半條命” 交了出去;
更巧妙的是,足協新規第三條,明確適用範圍為“華夏足協舉辦的賽事”,
可第五條又偷偷把“社會足球”的全口徑稱呼,都納入了足協監管,堪稱規則設計的“神來之筆”。
這一手 “偷換概念”,等於把蘇超這種地方自發的聯賽,強行拽進足協的管控範圍。
相關檔案一齣,沒有任何意外,首接登頂各大網際網路平臺的熱搜。
眾多網友,甚至看都沒有看完這份檔案,就首接開罵了。
“垃圾單位,又出來找畫面了是吧,你們是真牛啊!”
“這就是衝著蘇超去的,同時也是在警示其他蠢蠢欲動的省份,即將學習蘇超模式的省份,足球運動歸足協管。
不是不讓你們辦,但是必須要跟相關的主管單位報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