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一個月25塊錢也就比他現在混街面多幾塊錢而已,但是勝在安全。
而且劉三對李毅這個人的實力非常的認可,短短一個月的時間,李毅就從他這裡兌走幾百斤麵票和糧油票。
還有什麼腳踏車票、手錶票、縫紉機票以及收音機票,出手那叫一個大方。
更為重要的是,他參加了前幾天李毅的婚禮。
在婚禮上他看到李毅和縣局的那些大佬們談笑風生,甚至於連線新娘子的車都是縣局的吉普車,這實力絕對是他們仰望的存在。
能跟著這樣的大佬,那絕對比他現在在街面上和人搶地盤搶生意更有前途。
而李毅收下劉三也是有自己的考慮的,一方面是他覺得這小子機靈,不想他就這麼一步步踏入危險的深淵。
另一方面是李毅也確實需要有這麼個人幫襯著點兒,尤其是三姐那邊。
要知道現在社會上閒散人員可不少,他們就像劉三這樣沒個正當職業和工作,每天就是在街道上晃盪。
惹事生非不說,還經常幹些偷雞摸狗甚至於搶劫、強/奸的事兒。
要是李毅自己在城裡擺攤兒顯然是不擔心這些人的騷擾的,即便不提王安國、李剛等人的關係,單單他自己的身手,那就足以震懾任何人。
然而現在李毅將城裡的擺攤兒重任交給了三姐,她可是個單身姑娘,一旦被那些小混混盯上,保不準哪天就出事兒了。
不要小瞧那些人的膽子,國家為什麼突然間就在83年組織嚴打了,就和這些街頭混混有著直接的關係。
李毅可不想拿那些人的膽量來賭三姐的安全!
因此,給她找個幫手也是在情理之中。
「李哥,我明天就上班嗎?」
「怎麼了,有問題?」李毅當即問道。
「那倒沒有,只是前幾天有人找上我了,說是有一筆大生意和我做,我能不能做完這個再去投奔李哥你!」劉三道。
「大生意?」
「嗯,李哥你還記得上次咱見面的時候有人和我打聽賣金子的事情嗎!」
「記的!」
「後來那個人又來了,說是他手裡有一些黃金想要出手,還說事成之後給我五百塊錢...」
話音未落,李毅便沉聲問道:「那個人什麼時候聯絡的你?」
「得有五六天了!」
李毅想了想,這不就是812廠黃金失竊的前幾天嗎,難不成那個人和這起案子有關。
想到這裡,李毅當即問道:「劉三兒,你記住那個人長啥樣了嗎,再次見到他你能認得出來嗎?」
「能!」
「那行,你和我走一趟,這次要是整好了,以後在青山縣的街面上你就是扛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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