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嘛,重在參與》第207頁 記得剛進蓮霧文化那陣子(1)

作者:煙二·8個月前

記得剛進蓮霧文化那陣子, 她和許多圈內新人一樣, 什麼都得從頭學,什麼都得自己來,從選題到拍攝, 再到影片剪輯、後期製作……

但歐陽芳似乎又比別的新人幸運一點點,因為那則相親影片的意外走紅,她起手就有了一個很吸粉的人設, 再加上優越的外形條件和天生自帶的幽默感,說是老天爺追著餵飯吃也不為過。

自帶流量的那段時間裡, 她在各大網站順風順水地運營著賬號,很快就攢下了不少粉絲。

用歐陽芳自己的話來說就是,走在路上, 都得戴個墨鏡。

然而對她們這個行當, 一個好的人設,可以吃一陣子, 但不能吃一輩子。

網際網路更新熱點的速度快得像是坐了火箭, 網友們的喜好也一天一個樣,網上陸陸續續出現了幾個和歐陽芳同類型的“短髮帥女”博主, 大四那年, 她終於迎來了自己網紅生涯的瓶頸期。

看著再不見往日輝煌的資料,BOSS俞恆愁得每天叫歐陽芳到辦公室喝茶, 直言希望她轉型,再衝一次。

至於轉型的方向……

要麼找個姑娘一起炒CP, 要麼換女裝、走戀愛腦搞笑女路線。

歐陽芳一聽這話就火大:“當初簽約時就說好了,讓我做自己……”

俞恆打斷她:“你做自己,然後,我做慈善?公司運營是要花錢的!以前你做自己有流,量能接廣告掙錢,現在呢?你先看看那幾個賬號上季度的資料,再和我討論要不要做自己這個話題……”

儘管歐陽芳表示,她已經有新的選題方向、在寫新劇本了,但BOSS似乎並不打算再給她時間去打磨。

談話陷入僵局。

當杯子裡的茶葉都快沒味道的時候,俞恆終於失去了耐心:“……既然你沒想過為公司的發展犧牲小我,那就考慮一下解約的事吧,賬號留給公司,我會找別的博主接管。”

歐陽芳沒有再為自己說話。

確實也乏了。

拖著沉重的步伐回到工位上,她緩了號一會兒才想起來,提前解約還得賠一筆違約金,差不多一百萬的樣子--比她這兩年在蓮霧文化賺的都多。

然而,這是從一開始就白紙黑字寫進合同裡的。

俞恆若是還有點兒良心,或許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讓她賠。

但是良心這個東西吧,你不能要求BOSS擁有太多。

腦子裡暈暈乎乎的,她下意識去看杜唯康的工位,結果那小子帶著幾個同事出去拍影片素材了,沒在位置上。

好巧不巧,手機此刻響起。

是母親屠蘭打來的電話。

歐陽芳躲到空無一人的走廊盡頭,倚著沒什麼溫度的牆面,接通了電話。

隨口問了幾句女兒近期的工作和生活,屠蘭便話鋒一轉,切入正題,說是合夥人向她推薦了一個很不錯的男生,身高一米九,各方面條件也都與歐陽芳相襯,想讓她過段時間請假回老家相個親。

當女兒的想都沒想就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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