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是我專門為了林哲請的大律師,張律師.”
張律師提著公文包,配合著往前踏了一步.
微微仰首,起範十足!
“律師啊?”
“還請了律師……”
“一看就不一般,看來林哥有救了……”
張山和其他幾人面面相覷,不自覺的往後退了一步,嘴硬道:“你請就請唄,管我們什麼事……”
沈曉君故作驚訝,“怎麼可能不管你們的事呢?我要是沒記錯,你們幾個都是參與者吧?你們是怎麼和林哲打架,你們自己清楚的很!可你們是怎麼和公安同志說的?如果沒有依據事實說話,那麼構不構成欺騙公安系統?構不構成做假證?”
她看向張律師.
張律師輕咳一聲,非常上道,“構成!按我國律法,證人.鑑定人.記錄人.參與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沈曉君默默的豎起大拇指.
對面的幾人更不安了.
沈曉君繼續,“王小軍提出要林哲私下拿出五萬和解,完全超出了醫藥費.誤工費等一切費用,再加上這一切的前提是以欺騙為先,那麼算起來,構不構成敲詐勒索?”
張律師默默的看了一眼沈曉君,接下話道:“構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非法佔用被害人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你.你們胡說!我們沒有!”張山幾人慌了.
“沒錯,你以為你隨便找個人來,嚇一嚇我們,我們就信了?誰知道你從哪裡找的人跑到這兒裝模作樣!什麼狗屁律師!”
張律師目光一沉,從公文包裡掏出幾張名片,上前幾步,一一遞了過去,“這是我的名片,請仔細看好.”
敢說他是狗屁律師!
哼!走著瞧!
張山等人拿了名片,還真是律師啊!
怎麼辦?
幾人你看我,我看你,面面相覷.
其中一人不知想到什麼,目光一亮,扯著嗓子就喊:“凡是要講證據!你們沒有證據!他們沒有證據的,對,我們不用怕!”
喊出來的同時,還不忘自我安慰一下.
“對!不用怕他們!”一說到證據,這些人就像是吃下了定心丸.
沈曉君雙手環胸,“證據?沒錯,一時間我是拿不到證據證明你們做了偽證.”
說道這裡她一頓,“但是!你們別忘了,你們鬥毆的地方並不是什麼荒無人煙的深山老林,而是城中村的一處小巷,鬥毆時間是晚上十點,這個時間段再加上地點,要找出旁觀者並不是什麼難事.我可以守在哪裡以有償的方式找到目擊證人!一天找不到我就找兩天,兩天找不到,我可以找一個月,我還可以花錢登報,花錢上電視,我就不信,我找不到一個願意出來作證的人!”
沈曉君越說神情越是凜然,“哪怕是傾家蕩產!我也不會讓害人的惡人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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