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道嬌嬌不銷魂,世子扶腰倒插門》第544章:番外(2)

作者:姑娘橫着走·8個月前

剛剛在宴席上救了被欺負的某個貴女,後腳將人送走之後,他就拿帕子擦手,然後命宮人將帕子燒了,說是眼淚都弄到了手上,太噁心。

按理來說,這樣表裡不一的人,我應該揭發他,或者阻止他跟我姐在一起。可我卻沒有。

不是因為怕捱揍,畢竟漸漸長大,當初的糊塗事兒,已經不再具有威脅力了。

讓我三緘其口,一直沒說的原因,是因為他對我姐是真心的好。

有人在背後說我姐壞話,他明面上佯裝未聞,還勸我姐大度,要做個有風度的長公主。

可屁股一掉,他就單槍匹馬將那人攔在了路上,直將人打的屁滾尿流,然後擦了擦手,將帕子扔給我,一腳踩在那人的腦袋上:“就你,也配說韻兒半個字?”

說真的,我覺得當時的他,有點帥!

雖然我很欣賞陳煜,但欣賞歸欣賞,我姐終究是我姐。

於是在我十一歲,我姐十六歲,父皇母妃問她願不願意同陳煜正式定下婚期的時候,我打了個岔,悄悄將我姐拉到了角落裡,將陳煜的真面目,告訴了她。

我以為,我姐會很震驚,婚事最少要考慮個三五日。

結果,她笑了笑,朝我眨了眨眼:“我知道啊。”

我徹底傻了眼:“你知道?”

我姐笑著揉了揉我的腦袋:“每次有人說我壞話,當天就會被揍,那些被揍過的人,看見陳煜就忍不住發抖。我又不是傻子,怎麼會看不出來?”

“包括十歲那年的事兒,你以為我不知道麼?那時候我到處找逃跑的路線,抬頭就看到了他的衣襬。再說了,我出門有暗衛跟著,那天暗衛都沒有出現,可見是被人制止了。”

好好好,只有我是個傻子!

我十二歲的時候,我姐和陳煜十七了,婚事已經定下,等他們二十歲的時候便大婚。

我忙的很,從十歲開始,就要忙著處理奏摺了。

只是有個事情我一直弄不明白,我是南皇的太子,頂破天了,處理的也就是南邊的公務。可為何,那處理不完的奏摺裡,有一半是北地的?

我問過父皇這個問題,父皇嘆了口氣:“沒辦法啊,駙馬不能幹政,陳煜他是駙馬,不能處理政務,就只能由你這個小舅子擔待著了。”

呵!

我可能看上去,真的很好騙!

十二歲夏天,父皇母妃說,要帶我去北邊避暑,說什麼北邊涼快的很,而且陳煜年紀大了,也該去北地看看了。

我還沒去過北邊,一時有些興奮,便高高興興的點頭同意了。

按理來說,到了北地之後,我們應該直接入城。然而父皇和母妃,卻堅持在城外待一晚,第二天才入城。

我說,這北地也不涼快啊,他們說入了京城就涼快了。

我信了。

第二天,天還沒亮了,我還睡的迷迷糊糊,就被撈了起來,然後糊裡糊的被人伺候穿好了衣衫,打著哈欠上了馬,就要入城。

然而,在城門被開啟的那一剎,山呼海嘯的呼喊聲傳來:“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臣等恭迎孝仁帝!”

!等等

!?誰是帝仁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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