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二人淚眼相望,雖不能接觸,卻心意相通。
方雲輕咳一聲,不得不打斷她們道:
“時間最多一炷香,香燃盡了,這一次見面也就完成了。”
兩人愈發傷心了,老太太抹了一把眼淚,指著身後不遠的陸抗幾人道:
“小念,這是警察廳的人,聽說了你的事情,特意來問你當年的具體情況。
你告訴我們,那天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為什麼會變成這個樣子?”
吳念帶著詢問的眼神,看了方雲一眼。
方雲點頭道:“像你這樣的事情,都是由他們具體負責。”
吳念這才道:“是他,莊林,他推我下水的。”
隨著她的敘述,眾人才算是真正的瞭解到,那天的真相到底是如何?
二十三年前,吳念與莊林兩人處物件。
雙方的家庭條件相當,加上莊林是初中老師,吳念是縣裡某局的辦事員。
可謂是男有才,女有貌,成為當時很多人羨慕的物件。
可是一個偶然的機會,吳念不小心撞見了一幕,讓她無比噁心的事情。
莊林在猥褻自己的親侄女,那還是一個十二的小孩子。
發生這樣的事情,吳念又如何能夠忍受,
當場開始痛罵他禽獸不如,兩人由此大吵一頓。
莊林不斷地辯解,這只是一個誤會。
可是,吳念親眼所見,又怎麼可能讓他糊弄過去。
兩人冷戰了一個星期,誰也不搭理誰,直到事發當天的上午,
莊林打來電話,約吳念一起好好的聊一聊,解開其中的誤會。
這時,吳念已經下定決心,要與莊林分手,總歸是要當面說的,便同意了與他見面。
那天,莊林是開著他哥哥的小車,來接的吳念。
他說是這段時間,大家的心情都不好,想帶吳念看看風景,
也好散散心,便將車開到了昇仙水庫。
到了水庫後,兩人再次爆發激烈的爭吵,吳念實在是忍無可忍,提出分手。








